[發明專利]一種生態型護岸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20798.6 | 申請日: | 2012-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1276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06 |
| 發明(設計)人: | 徐國賓;劉彥東;高仕趙;趙麗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2B3/12 | 分類號: | E02B3/12;A01G1/00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責任專利代理事務所 12201 | 代理人: | 張金亭 |
| 地址: | 300072 天***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生態型 護岸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護岸工程,特別是涉及一種生態型護岸結構。
背景技術
由于水流、風浪等作用會對堤防或河岸產生沖刷破壞,這種破壞不僅會造成大量的岸邊耕地毀壞,加重下游河道淤積,而且還會危及到兩岸的防洪、工農業生產以及航運的安全。因此,對堤岸進行適當防護是非常有必要的。用于保護堤岸的建筑物統稱為護岸工程。護岸工程是防止堤岸被沖刷破壞的有效措施。
隨著我國的汽車普及,每年換下的廢舊汽車輪胎無計其數。長期以來,廢舊輪胎似乎是“黑色污染”的代名詞。如何讓廢舊輪胎有效利用,防止污染,已被世界各國所重視。
傳統護岸工程只注重工程的耐久性,多采用水泥、砂漿、石料、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和瀝青等建筑材料修筑而成,使用這些建筑材料修筑的護岸建筑物在保持岸坡的穩定性、防止水土流失以及保證防洪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沒有考慮到這些建筑物對生物及生態環境的影響,忽略了河流也是具有生命的生態系統。這些不透水建筑物隔斷了水生態系統和陸地生態系統的聯系,破壞了河流的各種生態過程,導致河流的自我凈化及自我恢復能力降低、河流水體污染嚴重。
發明內容
本發明為解決公知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生態型護岸結構,按照地形和河流形態采用該生態型護岸結構,可以形成一種“可滲透性”的界面,使河岸趨于自然形態,能有效地改善傳統護岸工程對河流環境及生態所帶來的負面效果。
本發明為解決公知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生態型護岸結構,包括鋪設在岸坡上的多個相互連接的廢舊輪胎,其中位于常年洪水位以下的所述輪胎的空腔內和相鄰的所述輪胎之間回填碎石料;位于常年洪水位以上的所述輪胎的空腔內和相鄰的所述輪胎之間回填土料;所述土料上種植有固土植物。
相鄰的所述輪胎之間通過螺栓連接。
所述固土植物為矮株灌木。
所述固土植物為草皮。
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①解決了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問題,且造價低;②廢舊輪胎作護岸構件,既耐久性強,又具有較強的抗沖能力;③可以自然彎曲,適用天然河岸形狀;④水面以上廢舊輪胎空腔回填土,可種植植物,植物的根系具有固土作用,同時植物還具有景觀美化作用;水面以下輪胎的空腔內回填碎石料,耐沖透水,符合生態設計原理;⑤有一定的結構強度,耐沖刷;⑥適應岸坡變形能力強,整體性和穩定性好;⑦溝通水生態系統和陸地生態系統的聯系,對水質污染有一定的天然凈化作用。
綜上所述,本發明利用廢舊輪胎護岸,既有效利用了廢舊輪胎,又保護堤岸免受沖刷破壞,而且還強調了護岸的自然性、生態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廢舊輪胎之間用螺栓連接的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側剖視圖;
圖3為本發明廢舊輪胎在堤岸上平鋪的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1自然原型護岸結構的橫斷面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2坡式護岸結構的工程效果圖。
圖中:1、廢舊輪胎,2、螺栓,3、回填碎石料,4、土料,5、矮株灌木,6、草皮,7、封頂。
具體實施方式
為能進一步了解本發明的發明內容、特點及功效,茲例舉以下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生態型護岸結構,請參閱圖1~圖3,由多個廢舊輪胎1在河岸現場鋪設成河道護岸工程。所述的廢舊輪胎1之間用螺栓2連接成柔性整體結構。
廢舊輪胎1鋪設完后,在位于常年洪水位以下的輪胎空腔內和輪胎之間回填碎石料3,既透水,又可以增強護岸強度,防止水流淘刷堤腳。在位于常年洪水位以上的輪胎空腔內和輪胎之間回填適合于植物生長的土料4,在土料4上面既可以種植矮株灌木5,形成自然原型護岸,也可以種植草皮6,形成坡式護岸。請參閱圖4~圖5。
實施例1:
請參閱圖4,采用本發明形成的自然型護岸結構,沿自然岸坡鋪設廢舊輪胎1,常年洪水位以下廢舊輪胎1應鋪設到設計最低沖刷線以下,并在廢舊輪胎1的空腔內和廢舊輪胎之間回填碎石料3,以保證護岸的安全。常年洪水位以上廢舊輪胎1的空腔內和廢舊輪胎之間回填適合于植物生長的土料4,并種植矮株灌木5。
實施例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天津大學,未經天津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420798.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