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時間差安全煞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80701.3 | 申請日: | 2012-10-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079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張瑞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瑞龍 |
| 主分類號: | B62L3/00 | 分類號: | B62L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王潔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南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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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時間差 安全 煞車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系關于一種煞車裝置,特別是關于一種可使后輪較前輪先煞車的時間差安全煞車裝置。
背景技術
自行車運動的盛行,促使越來越多人于假日休閑時前往戶外騎乘自行車,而一般自行車的煞車機構,系將煞車把手設置于車把上,并透過騎乘者手部的按壓,以驅使煞車器煞止自行車的前后輪,又,自行車的煞車系采用獨立分別動作,亦即單獨按壓煞車把手時,僅對應驅動單一煞車器。于一般煞車連動的配置規范中,自行車右煞車把手連動于控制前輪的煞車器,自行車左煞車把手連動于控制后輪的煞車器。一旦面臨危險緊急煞車時,容易忙中有錯而煞住前輪,或是同時煞住前后輪而造成高速行駛的自行車翻覆的憾事。
習用自行車的重量是由兩輪分擔,且重心與前后輪著地點分布在同一直線,因此自行車基本上在站立姿態是難以維持平衡的。加上緊急時,騎乘者往往沒有多余的時間進行理性分析,所以對于應該煞車前輪、應該先煞車后輪,或同時前輪與后輪同時煞車,瞬間都難以判斷,因此更不可能有辦法記憶右把手處的煞車握柄系控制前輪或后輪,所以往往會產生誤判而導致危險的狀態。在此種緊急時無法判斷的狀況下,就有可能在自行車高速行進或下坡路段時,發生使用前煞車器迅速煞止前輪的誤判。此類錯誤煞止動作會因后輪仍存在慣性而翹起,造成自行車翻覆或打滑的可能,反之,若僅使用后煞車器迅速煞止后輪,則容易使自行車產生煞車力量不足,而有滑行距離過長的事情發生。故可得知,習知自行車的煞車機構實有待加以改進的空間。
由上述可知,高速行駛或下坡路段急速前進的自行車,會因前后輪煞車先后順序與力道而嚴重影響車況,造成減速不良甚至是翻覆、打滑而造成無法彌補的后果。例如:
(1)單獨煞住前輪是最危險的事。因為前輪煞車時,后輪慣性仍往前沖,容易造成自行車后方翹起的情況,甚至導致整車翻覆。
(2)后輪單獨煞車也不安全,由于前輪慣性維持高速行進,會拖著停止轉動的后輪向前,致使自行車在路面滑行距離過長,嚴重影響他人的行車安全。
此外,雖然市面已經有根據上述缺點而發展出像是兩輪同步煞車的技術,但從技術內容來看,不難發現「同步煞車」已是當下最好的改良方法。然而,這些技術采用的手段相當多,例如:滑輪機構、油壓缸、棘齒卡制機構,甚至于活塞運動機構,也被設計運用在自行車的煞車組上面。雖然可以達到兩輪同步煞車的效果,但是體積龐大而不利于車架的安裝,或者是往復式滑動容易刮傷車架表面,更何況組件繁多導致結構相對復雜化,造成組裝作業耗時。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時間差安全煞車裝置,用以改善習知煞車裝置所存有的缺點,以進一步提升自行車騎乘者的騎乘安全性。
本發明為解決習知技術的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手段系為一種時間差安全煞車裝置,包含:一第一煞車機構,具有一滑動構件以及一滑槽,該滑動構件的一端為連接一煞車拉引件而另一端為連接一后輪煞車組件;以及一第二煞車機構,其一端連接一前輪煞車組件,其中受該煞車拉引件的拉引而使該滑動構件在該滑槽中位移。
在本發明的一個方面,該滑動構件具有二個外凸部,而該二個外凸部之間藉由一徑向寬度較該二個外凸部的徑向寬度為小的連接件而連接,且該滑槽具有一小孔徑的穿孔滑槽與一較大孔徑的滑合滑槽。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二個外凸部為與該煞車拉引件連接,而該連接件為與該后輪煞車組件連接。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二個外凸部具有外凸部穿孔而與該煞車拉引件連接,而該連接件具有連接件穿孔而藉由一后輪煞車線以與該后輪煞車組件連接。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穿孔滑槽的孔徑對應于該連接件的徑向寬度,而該滑合滑槽的孔徑對應于該外凸部的徑向寬度。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連接件于該后輪煞車組件的另一端具有一凹部,以容置一與該后輪煞車線固定的固定件。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固定件為一鉛塊。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時間差安全煞車裝置具有一支軸機構。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支軸構件為設置于該第一煞車機構與該第二煞車機構之間。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該第一煞車機構為設置于該支軸構件與該第二煞車機構之間。
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技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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