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支票系統和相應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365703.5 | 申請日: | 2012-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6999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2 |
| 發明(設計)人: | 黃金富 | 申請(專利權)人: | 黃金富 |
| 主分類號: | G06Q20/32 | 分類號: | G06Q20/32;G07F1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26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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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支票 系統 相應 方法 | ||
1.一種電子支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統包括付款銀行(1)、收款銀行(2)、電子支票機(3)、開票人的帳戶卡(4),其中,付款銀行(1)設有開票人的銀行帳戶,收款銀行(2)設有受款人的銀行帳戶,開票人的帳戶卡(4)為具有數字證書功能的智能卡,開票人的帳戶卡(4)與該開票人的銀行帳戶相關聯,以及,開票人使用電子支票機(3)設定支票信息,電子支票機(3)通過帳戶卡(4)對支票信息進行數字簽署生成電子支票,然后將電子支票傳送給受款人,受款人將該電子支票存入收款銀行(2),由收款銀行(2)將該電子支票傳送給付款銀行(1),付款銀行(1)核對該電子支票的數字簽署有效無誤后,與收款銀行(2)對該電子支票進行結算,以及,所述的支票信息包括開票人信息、受款人信息、支付金額、有效期;所述的開票人信息包括開票人的銀行帳戶號碼和/或開票人的銀行帳戶戶名;所述的受款人信息包括受款人的銀行帳戶號碼和/或受款人名稱。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支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子支票機(3)設有處理器(301)、鍵盤(302)、屏幕(303)、智能卡閱讀器(304),其中,智能卡閱讀器(304)用于讀取開票人的帳戶卡(4),以及,所述的處理器(301)與鍵盤(302)、屏幕(303)、智能卡閱讀器(304)相電路連接,處理器(301)操控各部件按預定程序運作,實現開出電子支票的功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支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子支票機(3)的屏幕(303)為觸控式顯示屏,以及,支票信息還包括開票人在屏幕(303)簽名的影像信息和/或開票人在屏幕(303)簽名的軌跡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支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受款人信息還包括受款人兌現電子支票的限制條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支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帳戶卡(4)設有密碼保護。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支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帳戶卡(4)是非接觸式智能卡。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支票系統,其特征在于,開票人使用所述的電子支票機(3)開出電子支票時,開票人將其帳戶卡(4)放入電子支票機(3)的智能卡閱讀器(304)上,電子支票機(3)通過智能卡閱讀器(304)讀取帳戶卡(4)內儲存的開票人的銀行帳戶資料,包括銀行帳戶號碼和/或銀行帳戶戶名;以及,開票人在電子支票機(3)設定支票信息,電子支票機(3)通過帳戶卡(4)內的數字證書將支票信息進行數字簽署生成電子支票;以及,所述的支票信息包括開票人信息、受款人信息、支付金額、有效期;所述的開票人信息包括開票人的銀行帳戶號碼和/或開票人的銀行帳戶戶名;所述的受款人信息包括受款人的銀行帳戶號碼和/或受款人名稱。
8.一種電子支票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支票系統,所述的方法包括:開票人通過其帳戶卡(4)和電子支票機(3)開出電子支票的開票步驟;受款人將電子支票存入收款銀行(2),由收款銀行(2)與付款銀行(1)對該電子支票進行清分結算的結算步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支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開票步驟包括如下的A組步驟:
A1.開票人將其帳戶卡(4)放到電子支票機(3)的智能卡閱讀器(304)上,并在電子支票機(3)上設定支票信息;所述的支票信息包括開票人信息、受款人信息、支付金額、有效期;所述的開票人信息包括開票人的銀行帳戶號碼和/或開票人的銀行帳戶戶名;所述的受款人信息包括受款人的銀行帳戶號碼和/或受款人名稱;
A2.電子支票機(3)通過帳戶卡(4)對支票信息進行數字簽署生成電子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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