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破窗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344156.2 | 申請日: | 2012-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490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2 |
| 發明(設計)人: | 李開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江市聚力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02 | 分類號: | B60R21/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經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張惠忠 |
| 地址: | 215213 江蘇省蘇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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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破窗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破窗器,屬于逃生工具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陸地交通工具在出現意外時乘客的最佳自救途徑是破窗逃生,客車上均配套有安全錘作為應急逃生時的破窗器,現有的安全錘通常具有手柄與破碎頭的小型手錘,使用者握持手柄后揮動安全錘需對玻璃進行多次敲擊才能將玻璃破碎,敲擊的能量較小,遇到力氣較小的乘客極易破窗失敗。通過加大安全錘的重量與手柄可以增加破窗效率,但是公共交通工具考慮到運行時的安全無法采用,乘客即便攜帶此類安全錘防身也無法通過安檢。而轎車通常并沒有配備安全錘等破窗器,而且由于轎車內空間小,大體積的破窗器如安全錘很難放在觸手可及的位置,即便使用安全錘破窗,手臂運動的范圍的也限制了敲擊玻璃的能量,破窗效率極低。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出一種體積小、破窗效率高的破窗器。
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出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破窗器,包括一端封閉的直管,套于直管中的內管,以及設于內管中的彈簧與撞針,內管的側壁上鉸接有卡筍,卡筍的一端與撞針的軸肩配合,卡筍的另一端與直管內壁的斜面配合。
優選的,直管外連接有掛板,掛板上開有掛孔。
優選的,掛板上開有通槽,通槽的一端具有開口,另一端設有刀片。
優選的,直管的封閉端向外延伸有口哨。
本發明的破窗器由于采用了彈簧加撞針的結構,相比現有的安全錘等破窗工具,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1、體積小巧,便于攜帶,尤其是在增設掛孔后可直接掛在鑰匙上。
2、依靠彈簧的彈力賦予撞針破窗的力量,破窗效率高,操作簡單方便,不受操作者體力的限制。
3、通過增設的刀片與口哨可實現割安全帶與求救的功能,一物多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使用狀態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三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本實施例的破窗器如圖1所示,包括一端封閉的直管1,套于直管1中的內管2,以及設于內管2中的彈簧4與撞針3,內管2的側壁上鉸接有卡筍5,卡筍5的一端與撞針3的軸肩配合,卡筍5的另一端與直管1內壁的斜面6配合。
使用時,如圖2所示,將本實施例的破窗器的內管2開口朝向車窗玻璃,用手在破窗器的尾部擠壓,使得直管1向內管2運動,直管1內壁的斜面6推動卡筍5的一端,使其繞鉸軸轉動,卡筍5的另一端遠離撞針3的軸肩,撞針3在彈簧4的推動下向車窗玻璃運動,將車窗玻璃擊碎。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的破窗器是在實施例一基礎上的改進,如圖3所示,其改進之處在于:直管1外連接有掛板7,掛板7上開有掛孔8,掛板7上還開有通槽9,通槽9的一端具有開口,另一端設有刀片10。
上述改進一方面使得本實施例的破窗器便于攜帶,如將掛孔8掛在車鑰匙上,可隨時使用不易丟失。另一方面與其成一體的通槽9與刀片10可快速有效地割斷安全帶,實現快速逃生。
實施例三
本實施例的破窗器是在實施例二基礎上的改進,如圖4所示,其改進之處在于:直管1的封閉端向外延伸有口哨11,在逃生后可用于發送呼救信號。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只要采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或者本領域技術人員在其之上基于常規手段做出的修改或等同變化,均落在本發明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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