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取像系統鏡組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33062.5 | 申請日: | 2012-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248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04 |
| 發明(設計)人: | 蔡宗翰;陳緯彧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G02B13/22;G02B13/06;G02B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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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系統 | ||
1.一種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具有屈折力的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以及一第三透鏡:
該第一透鏡具有正屈折力,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
該第二透鏡具有正屈折力并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且皆為非球面;以及
該第三透鏡具有負屈折力并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或平面,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遠離近光軸處為凸面,并皆為非球面;
其中,該第二透鏡的像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4,該第三透鏡的物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5,其滿足下列條件:
-1.0≤(R4+R5)/(R4-R5)<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光學取像系統鏡組的焦距為f,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其滿足下列條件:
0<f/f2<0.6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光學取像系統鏡組的焦距為f,該第三透鏡的物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5,其滿足下列條件:
-1.0<f/R5<0。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透鏡的色散系數為V1,該第三透鏡的色散系數為V3,其滿足下列條件:
20<V1-V3<45。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光學取像系統鏡組的焦距為f,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其滿足下列條件:
1.3<(f/f1)+(f/f2)-(f/f3)<2.7。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透鏡的像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4,該第三透鏡的物側表面曲率半徑為R5,其滿足下列條件:
-1.0≤(R4+R5)/(R4-R5)<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透鏡的物側表面遠離近光軸處為凹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透鏡的色散系數為V1,該第三透鏡的色散系數為V3,其滿足下列條件:
28<V1-V3<45。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三透鏡的像側表面至一成像面于光軸上的距離為BL,該第一透鏡的物側表面至該成像面于光軸上的距離為TL,其滿足下列條件:
0.10<BL/TL<0.35。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透鏡像側表面最大有效徑處與該第三透鏡物側表面最大有效徑處的水平距離為ET23,該第二透鏡與該第三透鏡于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其滿足下列條件:
0<ET23/T23<0.80。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透鏡于光軸上的厚度為CT2,該第三透鏡于光軸上的厚度為CT3,其滿足下列條件:
0<CT2/CT3<0.50。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光學取像系統鏡組的焦距為f,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其滿足下列條件:
0<f/f2<0.35。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取像系統鏡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三透鏡的像側表面至該成像面的距離為BID,其特征在于,BID自該第三透鏡的光軸處至遠離近光軸處,存在減小后又增大的距離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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