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體育訓練器械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308752.5 | 申請日: | 2012-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016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8 |
| 發明(設計)人: | 比爾·艾西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爾·艾西姆 |
| 主分類號: | A63B69/38 | 分類號: | A63B69/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專永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方挺;葛強 |
| 地址: | 澳大利*** | 國省代碼: | 澳大利亞;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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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體育 訓練 器械 | ||
1.體育訓練器械,包括:
基板,安裝在支撐物上;
桿,連接到基板上,所述桿的至少一部分能夠伸到基板之外,以便當基板被固定在所述支撐物上時,該桿伸到支撐物的上方;
彈性繩索,一端系在所述桿上;以及
球,被連接在所述彈性繩索的另一端,所述桿被置于合適的位置以便當該球沿著一個方向遠離所述支撐物移動時使彈性繩索被拉長,當彈性繩索收縮時,桿和該繩索能夠協作使球反向越過所述支撐物返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所述桿有彈性,能夠隨著所述繩索的延伸在所述球遠離支撐物的運動方向上彎曲,在所述繩索收縮并且所述桿變直時幫助所述球返回,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反復擊打所述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所述桿以樞軸為中心相對于所述基板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旋轉,在所述工作位置,當所述基板被安裝在所述支撐物上時,所述桿伸向所述支撐物的上方,在所述非工作位置,所述桿伸向所述支撐物的下方,以避免妨礙越過所述支撐物上方返回的網球。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包括:接頭,用于將所述桿安裝在所述基板上以使所述桿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之間以樞軸為中心轉動;所述接頭和所述基板之一包括限位器,從而一旦所述球被擊打后移動越過所述支撐物的動作使所述桿離開非工作位置時,桿停止在所述工作位置,并且所述球返回繼而所述繩索松弛使所述桿向下回擺到所述非工作位置,以便于所述球越過所述支撐物向回移動而不被所述桿阻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所述桿以便于拆卸的方式安裝在所述接頭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所述接頭包括:管狀部分,其限定的通道用于收納所述桿的一端;緊固機構,所述桿固定在所述通道中以便于所述桿分離并移除或便于調節所述桿高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所述基板包括能被安裝在球網式支撐物上的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所述限位器是塞子,被插在所述接頭和所述底板的末端之間,當所述底板被安裝在所述支撐物上時,使所述限位器置于所述接頭之上,且所述限位器與所述接頭置于阻擋向直立狀態旋轉的所述桿的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所述底板限定了相對的橫向向內延伸的凹槽,用于把所述繩索纏繞在所述基板上,并且所述底板還限定所述孔,該孔的形狀和尺寸適合以摩擦配合方式容納所述球。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其中轉環連接器被安裝在所述桿的一端,以將所述繩索連接在所述桿上,允許所述繩索相對于所述桿旋轉,以避免所述繩索的纏繞和由此造成的纏結。
11.體育訓練器械,包括:
基板,安裝在支撐物上;
桿,連接到基板上,所述桿的至少一部分能夠延伸到基板外,以便當基板被安裝在支撐物上時,該桿伸到所述支撐物的上方;
彈性繩索,其一端能夠連接至所述桿上,另一端能夠與球連接,所述桿被置于合適的位置以便當該球沿著一個方向遠離所述支撐物移動時在所述彈性繩索中形成張力,當彈性繩索收縮時,所述桿和繩索能夠協作使球反向越過所述支撐物返回。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包括繩索,其中連接器連接至所述繩索的所述另一端以允許球以可釋放的方式連接至所述繩索。
13.體育訓練套件,包括
球拍;以及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
14.體育訓練套件,包括
球拍;以及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體育訓練器械。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體育訓練套件,其中所述基板是形狀與球拍頭框內相適合,同時覆蓋在該球拍的弦上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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