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酚氰廢水處理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98251.3 | 申請日: | 2012-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658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07 |
| 發明(設計)人: | 羅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金海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C02F1/28;C02F101/18;C02F101/34 |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 32207 | 代理人: | 高桂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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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水處理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工業廢水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酚氰廢水處理系統。
背景技術
含酚氰廢水主要來自焦化廠的煉焦生產,其次是煤氣發生站和高爐煤氣洗滌循環水系統。在煤干餾時煤的水分同煤氣一起逸出,在煤氣冷卻和氣液分離過程中排出。還有一部分酚氰廢水是來自煤氣凈化和化工產品加工過程中的分離水和排污水。在通常情況下,焦化廠廢水發生量約為每噸煤0.51-0.82m3,其廢水成分復雜,濃度高,除含酚、氰外,尚有氨及硫化物等。一般含酚400-800mg/L,含氰6-10mg/L,化學需氧量(COD)2800-3100mg/L,總氨(T·NH3)300-500mg/L,油80-120mg/L,硫氰化物(SCNˉ)500-600mg/L。煤氣發生站含酚氰廢水來自煤氣豎管和洗滌塔循環水系統的排污水。其廢水發生量約為每噸煤0.85-0.90m3,因制氣所用原料不同,廢水水質變化很大。當以煙煤為原料時,廢水中除總固體物含量很高外,含酚1000-3200mg/L,含焦油500-1200mg/L,COD?2500-20000mg/L,含氰2-20mg/L。當以無煙煤或焦炭為原料時,水質污染相對較輕,總固體物含量較低,含酚0.4-12mg/L,含氰2-20mg/L,COD?100-600mg/L。煉鐵廠含酚氰廢水來自高爐煤氣洗滌循環水系統的排污水,其水質因冶煉制度和使用原料,燃料不同差異較大,除懸浮物很高外,酚、氰含量較低(含酚0.1-5.0mg/L,含氰0.2-6.0mg/L),因常將其作為沖渣的補充水而用掉,故一般不納入含酚氰廢水處理設施中治理。但對錳鐵高爐,因其排污水中含氰高達400mg/L左右,必須考慮處理措施。此外,廠區的煤氣管道水封用水,在沒有處理措施的情況下,一般也納入焦化廠的生物處理裝置一并處理。
綜上所述,現有技術中各種工業條件下會產生不同性質的酚氰廢水,需要設計一種綜合性質的廢水處理系統,以實現能夠處理各種酚氰廢水的目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酚氰廢水處理系統,以實現對各種工業條件下所產生不同性質的酚氰廢水統一進行處理的目的。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提出酚氰廢水處理系統,包括分水設備、生化處理設備、活性炭吸附設備及生物脫氮設備;所述分水設備分別連接至所述生化處理設備和所述生物脫氮設備,并根據預設的廢水處理標準選擇將待處理的廢水排放入所述生物處理設備或所述生物脫氮設備;所述生化處理設備由活性污泥處理設備或生物膜處理設備構成,并與所述活性炭吸附設備連接;所述活性炭吸附設備中設有用于對所述生化處理設備處理后的廢水進一步進行處理的活性炭;所述生物脫氮設備中含有好氧菌和缺氧菌;
所述活性污泥處理設備包括依次連接設置的預處理部、生化處理部、混凝沉淀部和污泥處理部;所述預處理部包括用于對廢水進行除油的第一沉淀池和氣浮池以及用于對水質和水量進行均和調節的均和池和調節池;所述生化處理部包括用于使經過所述預處理部處理的廢水在不斷通氣供氧的條件下同回流污泥充分接觸的曝氣池以及用于對經過所述曝氣池處理的廢水進行泥水分離的第二沉淀池;所述混凝沉淀部包括用于對經過所述生化處理部處理的廢水進行混凝沉淀的混凝沉淀池、用于向所述混凝沉淀池內投放加速生物氧化的藥物的加藥裝置、以及用于排放所述混凝沉淀池內廢水的排水泵;所述污泥處理部包括用于對所述第一、第二沉淀池和所述混凝沉淀池內污泥進行濃縮處理的濃縮池以及用于對所述濃縮池內污泥進行脫水的機械脫水機;
所述生物脫氮設備包括依次連接設置的缺氧槽、好氧槽及第三沉淀池;所述缺氧槽內含有缺氧菌且進水口與所述預處理部的出水口連接,所述好氧槽和所述第三沉淀池的出水口分別經由回流管連接至所述缺氧槽的進水口,且所述缺氧槽用于將通過進水口進入的廢水中的亞硝酸鹽和硝酸鹽還原為氮氣而釋放;所述好氧槽的進水口與所述缺氧槽的出水口連接,且所述第三沉淀池經由回泥管將污泥回流入所述好氧槽中,所述好氧槽用于在延時曝氣條件下將通過進水口進入的廢水以及通過回泥管流入的污泥中的氨氮氧化為亞硝酸鹽和硝酸鹽;所述第三沉淀池用于對經過所述好氧槽處理的廢水進行沉淀,并將最終得到的污泥排放入所述污泥處理部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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