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節能環保燃氣灶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37433.X | 申請日: | 2012-07-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487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24 |
| 發明(設計)人: | 吳偉業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偉業 |
| 主分類號: | F24C3/08 | 分類號: | F24C3/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55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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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節能 環保 燃氣灶 結構 | ||
本發明涉及節能燃氣具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燃氣灶的結構。
背景技術
燃氣灶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十分廣泛,現有的燃氣灶結構如圖1所示,包括灶腔4和設于灶腔4上的灶芯1,所述灶腔4下端連接有燃氣管6,所述燃氣管6與燃氣連接管一9和空氣連接管8連通,所述灶芯1上設有中心助燃孔2和設于中心助燃孔2外圍的若干燃燒孔3,所述燃氣管6內套設有助燃氣管7,所述助燃氣管7上端連接中心助燃孔2,助燃氣管7下端連接燃氣連接管二10;所述灶腔4內沒有混氣片5。傳統的燃氣灶的助燃氣直接從燃氣連接管二10經助燃氣管7達到中心助燃孔2燃燒,如此設置,存在如下不足和缺陷:1、現有的燃氣灶的環形設置的若干排燃燒孔3相互平行,導致外圍的幾排燃燒孔3雖有燃氣流存在,但不燃燒或燃燒不充分;2、現有的燃氣灶的助燃氣未經充分混和,存在中心助燃孔2燃氣燃燒不充分的缺陷,火勢小甚至熄滅,不能很好地發揮助燃的效果。由此可見,無論是燃燒孔3燃燒不充分還是中心助燃孔2燃燒不充分,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伴隨著熏眼,剌鼻等不良現象。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種結構設置合理的節能環保燃氣灶的結構,其外圍主燃孔燃燒充分,火力充足,且大小可調;其小火助燃孔燃燒穩定,助燃效果好且大小可調。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節能環保燃氣灶結構,包括灶腔和設于灶腔上的灶芯,所述灶腔底端連接有燃氣管,所述燃氣管下端連接有燃氣連接管一和空氣連接管一,所述燃氣管內套設有小火助燃氣管,小火助燃氣管下端連接有燃氣連接管二和空氣連接管二,所述灶芯包括芯底盤和設于芯底盤上的芯蓋,芯底盤與芯蓋之間成型有混和腔一和混和腔二,所述混和腔二設于混和腔一的外圍;所述芯底盤設于灶腔上;所述芯蓋中心位置設有若干小火助燃孔,芯蓋外圍環形排列設有若干主燃孔;所述芯底盤底部中心位置設有小火助燃通孔,所述小火助燃通孔通過設于芯底盤上表面的若干氣孔與混和腔一連通,所述混和腔一與小火助燃孔連通;所述小火助燃通孔外圍環形排列設有若干主燃通孔,所述主燃通孔經混和腔二與主燃孔連通;所述芯底盤外圍呈環形排列設有若干主火直管,所述主火直管貫穿芯底盤,所述主火直管上端朝芯底盤中心位置呈傾斜設置,所述芯蓋外緣底部與芯底盤之間成型有氣道,所述氣道與混和腔二連通,氣道朝主火直管傾斜設置;所述小火助燃氣管上端與小火助燃通孔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芯蓋底部設有環形腳架,所述小火助燃孔設于環形腳架內,所述主燃孔設于環形腳架外圍;所述環形腳架,芯蓋以及芯底盤圍成混和腔一和混和腔二,所述混和腔一位于環形腳架內,混和腔二位于環形腳架外。
進一步地,所述主火直管上端的傾斜角度為60-89度;所述氣道的傾斜角度為0-75度。
進一步地,所述灶腔內設有混和片。
進一步地,所述芯底盤邊緣設有環形擋板。
進一步地,所述述燃氣管底端和小火助燃氣管底端均連接有排污閥。
進一步地,所述燃氣連接管一和空氣連接管一上均設有調節閥。
進一步地,所述燃氣連接管二和空氣連接管二上均設有調節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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