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播放廣告的方法、智能廣告終端、服務器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13686.3 | 申請日: | 2012-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992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俊;涂平;曹義 | 申請(專利權)人: | 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1 | 分類號: | G06F3/01;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51804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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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播放 廣告 方法 智能 終端 服務器 系統 | ||
1.一種播放廣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廣告終端獲取受眾的受眾特征并將所述受眾特征發送到服務器;其中,所述受眾特征包含所述受眾的裝備信息及所述受眾的唯一標識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受眾特征,從所述服務器所存儲的廣告內容中獲取與所述受眾特征匹配的第一廣告內容,并將所述第一廣告內容發送到所述智能廣告終端;
所述智能廣告終端接收并播放所述第一廣告內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智能廣告終端播放所述第一廣告內容期間,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智能廣告終端獲取所述受眾的受眾行為并將所述受眾行為發送到所述服務器;其中,所述受眾行為包括所述受眾的面部表情及肢體行為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服務器接收所述受眾行為,并分析所述受眾行為,以得到所述受眾對所述第一廣告內容的滿意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服務器得到的所述受眾對所述第一廣告內容的滿意度為不滿意時,所述服務器從其存儲的廣告內容中獲取與所述受眾特征匹配的第二廣告內容,并將所述第二廣告內容發送到所述智能廣告終端;
所述智能廣告終端接收并播放所述第二廣告內容。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服務器統計在預定時間段內,受眾對所述第一廣告內容的滿意度,并根據統計結果計算所述第一廣告內容的價值。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中還存儲有受眾歷史信息,所述受眾歷史信息包括:所述受眾的唯一標識信息,以及該受眾的唯一標識信息對應的歷史記錄關鍵字;所述歷史記錄關鍵字為所述受眾所觀看過的廣告關鍵字、或所述受眾消費過的產品名稱、或受眾消費過的服務名稱;
若所述受眾特征中包含所述受眾的唯一標識信息,則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受眾特征,從所述服務器所存儲的廣告內容中獲取與所述受眾特征匹配的第一廣告內容包括:
所述服務器從所述受眾歷史信息中獲取與所述受眾的唯一標識信息對應的第一歷史記錄關鍵字,并從所述服務器所存儲的廣告內容中獲取與所述第一歷史記錄關鍵字相關的第一廣告內容。
6.一種智能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傳感單元,用于獲取受眾的受眾特征;其中所述受眾特征包含所述受眾的裝備信息及所述受眾的唯一標識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第一通信單元,用于將所述傳感單元獲取的所述受眾特征發送到服務器;接收服務器發送的與所述受眾特征匹配的第一廣告內容;
廣告呈現單元,用于播放所述第一廣告內容。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單元,還用于在所述廣告呈現單元播放所述第一廣告內容期間,獲取所述受眾的受眾行為;其中,所述受眾行為包括所述受眾的面部表情及肢體行為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第一通信單元,還用于將所述傳感單元獲取的所述受眾行為發送到所述服務器;以使得所述服務器接收并分析所述受眾行為,以得到所述受眾對所述第一廣告內容的滿意度。
8.一種服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存儲單元,用于存儲廣告內容;
第二通信單元,用于接收智能廣告終端發送的受眾的受眾特征;其中,所述受眾特征包含所述受眾的裝備信息及所述受眾的唯一標識信息中的至少一種;將處理單元獲取的第一廣告內容發送到所述智能廣告終端,以使得所述智能廣告終端接收并播放所述第一廣告內容;
處理單元,用于根據第二通信單元接收的所述受眾特征,從所述第一存儲單元的廣告內容中獲取與所述受眾特征匹配的第一廣告內容。
9.根據權利要8所述的服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信單元,還用于在所述智能廣告終端播放所述第一廣告內容期間,接收所述智能廣告終端發送的所述受眾的受眾行為;其中,所述受眾行為包括所述受眾的面部表情及肢體行為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根據所述第二通信單元接收的所述受眾行為,分析所述受眾行為,以得到所述受眾對所述第一廣告內容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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