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泡沫玻璃模塊及以其組成的板材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81562.1 | 申請日: | 2012-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522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8 |
| 發明(設計)人: | 鄭世裕;賴景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德世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C1/00 | 分類號: | E04C1/00;E04C2/30;E04C2/54;E04B1/6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平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39 | 代理人: | 孫剛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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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泡沫 玻璃 模塊 以其 組成 板材 | ||
1.一種泡沫玻璃模塊,其特征在于:其為邊壁設有至少一組裝孔的矩形發泡塊體,且二相鄰該泡沫玻璃模塊能由一穿設于該組裝孔中的連結件將之連結組合為一面積較該泡沫玻璃模塊為大的泡沫玻璃板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玻璃模塊,其特征在于,該泡沫玻璃模塊為正方形發泡塊體,且該組裝孔分別設置于其邊長自一端起算的四分之一(1/4)與四分之三(3/4)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玻璃模塊,其特征在于,該泡沫玻璃模塊為長方形發泡塊體,其具有一短邊以及一長度恰為該短邊兩倍長的長邊,且該組裝孔分別設置于其短邊自一端起算的四分之一(1/4)與四分之三(3/4)處以及其長邊自一端起算的八分之一(1/8)、八分之三(3/8)、八分之五(5/8)及八分之七(7/8)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玻璃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連結件為竹棒或木棒。
5.一種泡沫玻璃板材,其特征在于:其由二或多片泡沫玻璃模塊連接組合而成,各該泡沫玻璃模塊為其邊壁設有至少一組裝孔的矩形發泡塊體,且二相鄰該泡沫玻璃模塊能由一穿設于該組裝孔中的連結件將的連結組合為該泡沫玻璃板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泡沫玻璃板材,其特征在于,該連結件為竹棒或木棒。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泡沫玻璃板材,其特征在于,該藉穿設于該組裝孔中的連結件所連結的兩片或多片泡沫玻璃模塊之間更以界面粘結劑灌注固定。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泡沫玻璃板材,其特征在于,該界面粘結劑為水合型膠結材。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泡沫玻璃板材,其特征在于,該界面粘結劑為聚合型膠結材。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泡沫玻璃板材,其特征在于,該界面粘結劑為樹脂類有機粘結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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