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濃淡火焰燃燒器和燃燒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70197.4 | 申請日: | 2012-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091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05 |
| 發明(設計)人: | 和田憲英;秋山隆;若田武志;永井逸夫;馬越亮輔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能率 |
| 主分類號: | F23D14/02 | 分類號: | F23D14/02;F23D14/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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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濃淡 火焰 燃燒 裝置 | ||
1.一種濃淡火焰燃燒器,該濃淡火焰燃燒器以利用其他的板構件從兩側覆蓋中央的板構件的方式重疊中央的板構件和其他的板構件,從而在相對的板構件之間劃分形成濃混合氣的供給通路或淡混合氣的供給通路,其特征在于,
該濃淡火焰燃燒器具有在上端開口且在相對面之間劃分形成有規定的間隙的外側的板構件和介于該外側的板構件的相對面之間的內側的板構件,
在上述外側的板構件上,在其長邊方向兩側的側緣位置上形成有具有與上述內側的板構件的側緣的厚度相當的槽寬且向上方開口的狹縫部,
上述內側的板構件是在一張板材料的中央線位置處彎折而以呈V字狀地相對的方式形成有一對板部的板構件,通過將彎折部作為下端部并將該內側的板構件從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上端開口向內部壓入,上述內側的板構件的側緣被夾持在上述狹縫部內,從而組裝成上述內側的板構件與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相互緊密貼合的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以如下方式利用上述內側的板構件形成被設置有中央濃火焰孔的中央濃燃燒器部,在該中央濃燃燒器的兩外側位置上,利用上述外側的板構件形成用于形成淡火焰孔的淡燃燒器部,而且,利用其他的板構件形成外側濃火焰孔:在以在中央位置上沿長邊方向延伸的方式排列的上述中央濃火焰孔的兩側各排列有1列上述淡火焰孔,并且在比兩側的上述淡火焰孔靠外側的位置各排列有1列上述外側濃火焰孔,上述淡火焰孔介于上述中央濃火焰孔與上述外側濃火焰孔之間,
上述內側的板構件的下端部以在劃分形成于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相對面之間的淡混合氣的供給通路的上下方向途中位置暴露出的狀態配置于該淡混合氣的供給通路,利用該內側的板構件的下端部分割上述淡混合氣的供給通路,使得上述淡混合氣的供給通路相對于上述兩列淡火焰孔分別獨立地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以從上述內側的板構件的一對板部的外表面向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相對面那一側突出、并且沿著淡混合氣的供給通路的邊界延伸的方式形成有凸肋,該淡混合氣的供給通路被劃分形成在各上述板部的外表面和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與各上述板部的外表面相對的相對面之間,
通過從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上端開口向內部壓入上述內側的板構件,使上述凸肋相對于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相對面以抵接狀態嵌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在位于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長邊方向另一側的狹縫部形成有從該狹縫部的端面突出的微小的突起,
上述突起以如下方式構成:通過從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上端開口向內部壓入上述內側的板構件,上述突起與上述內側的板構件接觸,使得上述內側的板構件從長邊方向另一側朝向一側微小地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位于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長邊方向另一側的狹縫部以該狹縫部的端面從上向下地呈微小的下坡的傾斜狀地延伸的方式形成,
上述狹縫部以如下方式構成:通過從上述外側的板構件的上端開口向內部壓入上述內側的板構件,上述狹縫部引導上述內側的板構件而使上述內側的板構件從長邊方向另一側朝向一側微小地移動。
6.一種燃燒裝置,其中,
該燃燒裝置具有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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