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運行縱向引導的駕駛員輔助系統的方法以及機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63954.5 | 申請日: | 2012-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952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S·舒伯特;R·黑爾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迪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18 | 分類號: | B60W30/18;B60W40/06;B60W40/105;B60W50/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牛曉玲 |
| 地址: | 德國因戈***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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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運行 縱向 引導 駕駛員 輔助 系統 方法 以及 機動車 | ||
1.用于運行機動車的縱向引導的駕駛員輔助系統的方法,其中,根據至少一個調節數據調節所述機動車的速度,其中,在調節時考慮關于至少一個作為下一個待被所述機動車駛過的彎道的彎道數據作為另外的調節數據,其中,在考慮所述彎道數據的情況下求得舒適彎道速度,其特征在于,由所述舒適彎道速度求得在所述彎道的一確定點處所述機動車的目標速度且在調節速度時對該目標速度予以考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導航設備的道路延伸曲線數據和/或由通過至少一個遠視的周圍環境傳感器獲得的周圍環境數據求得所述彎道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彎道數據的分析處理裝置是輸出加速度推薦的計算模塊的一部分,且還設置有至少一個另外的計算模塊、尤其是輸出與駕駛員方可選的期望速度有關的加速度推薦的計算模塊和/或輸出與相對于在前行駛的車輛維持時間間隙有關的加速度推薦的計算模塊,其中,借助于優先化處理由所述加速度推薦求得待用于控制所述機動車的加速度要求,其中,尤其是選擇最小的加速度要求。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彎道的最大曲率和/或在所述彎道的確定部位處存在的曲率和一預確定的舒適橫向加速度求得所述舒適彎道速度。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所述舒適彎道速度求得所述彎道的具有用于求得所述舒適彎道速度的曲率的第一點處的目標速度。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舒適彎道速度低于所述機動車的當前速度時,選擇所述舒適彎道速度作為目標速度;或者,當所述舒適彎道速度小于所述機動車的當前速度時,如果所述舒適彎道速度與所述當前速度的偏差小于一預確定的閾值,選擇所述舒適彎道速度作為目標速度,而如果所述舒適彎道速度與所述當前速度的偏差大于一預先確定的閾值,選擇所述當前速度減去該預先確定的閾值作為目標速度;或者,當所述舒適彎道速度小于所述機動車的當前速度時,選擇所述當前速度減去所述當前速度與所述舒適彎道速度之間的差額的預確定的百分比份額作為目標速度;或者,當所述舒適彎道速度小于所述機動車的當前速度時,如果所述舒適彎道速度大于一預確定的閾值,選擇所述舒適彎道速度作為目標速度,而如果所述舒適彎道速度小于一預先確定的閾值,選擇該預先確定的閾值作為目標速度,其中,當所述舒適彎道速度未被選擇作為目標速度時,尤其是最后就實際減速開始時的當前速度而言對所述彎道予以考慮。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求得減速度變化曲線以及所述減速度變化曲線開始時的時刻,在所述時刻開始的制動階段中應用所述減速度變化曲線,以便將所述機動車制動至所述目標速度,其中,設置預確定的最大允許的減速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度線性地一直增大到所述最大允許的減速度,其中,設置有至少兩個不同的、由通過發動機制動器的作用確定的平穩段所分開的斜率,和/或在計算所述減速度變化曲線開始時的時刻時考慮容差時間。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給所述減速度變化曲線補充——尤其是預確定的持續時間的——加速度降低階段和/或——尤其是預確定的持續時間的——加速度受限階段,其中,在所述加速度降低階段中所述駕駛員輔助系統的最大可能的加速度要求尤其是線性地降低至尤其是預確定的中間加速度,而在所述加速度受限階段中使所述中間加速度恒定,所述中間加速度在所述制動階段開始時尤其是線性地降低至零。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所述駕駛員指示所述目標速度。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總是在基于彎道數據對所述機動車的速度進行調節時——尤其是通過背光照亮符號——向所述駕駛員對此進行指示。
12.機動車(1),包括縱向引導的駕駛員輔助系統(2),該駕駛員輔助系統具有控制設備(3),所述控制設備被構造用于實施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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