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將報廢冷軋輥改制成合格冷軋輥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12362.0 | 申請日: | 2012-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187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1 |
| 發明(設計)人: | 鄭明利;曲力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溪市溪鋼工礦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D9/38 | 分類號: | C21D9/38;C21D1/25;C21D1/18;C21D1/26 |
| 代理公司: | 沈陽科威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101 | 代理人: | 王勇 |
| 地址: | 117000 遼寧省本溪市***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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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報廢 軋輥 制成 合格 方法 | ||
1.一種將報廢冷軋輥改制成合格冷軋輥的方法,其特征是:
(1)采用退火工藝,具體是將報廢冷軋輥放在爐溫600℃±10℃的退火爐里,保溫13小時后,爐冷;
(2)對退火后的報廢冷軋輥進行機械加工成輥坯,輥坯的幾何尺寸是,在目標軋輥的每個幾何尺寸上多出6~7mm的余量;
(3)調質處理,將輥坯放入爐溫為400℃的臺車爐,熱處理爐以50℃/h的加熱速度加熱至890±10℃,保溫10小時;出爐,水冷至200-250℃;再放入爐溫400℃的熱處理爐里保溫4小時,然后再升溫至600℃時,保溫20小時,最后爐冷;
(4)最終熱處理
首先將調質處理后的輥坯放在爐溫350-400℃的臺車爐中預熱,預熱時間為12個小時;其次預熱后轉入雙頻淬火機床淬火,淬火溫度為940-960℃,雙頻淬火機床移動速度0.7m/s,續冷時間50分鐘;兩次在冷處理溫度為-70℃下進行6-7小時的冷處理;最后進行低溫回火,臺車爐爐溫即回火溫度為100-180℃,保溫即回火時間90-120小時。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將報廢冷軋輥改制成合格冷軋輥的方法,其特征是:在調質處理之前對輥坯進行超聲波探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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