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80026.2 | 申請日: | 2012-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030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25 |
| 發明(設計)人: | 鄭黎;陶偉;常醒;程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鴻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鄭黎;常醒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C02F103/16;C02F101/20 |
| 代理公司: | 鄭州天陽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13 | 代理人: | 聶孟民 |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鄭州市高***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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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重金屬 離子 廢水 深度 處理 用工 | ||
1.一種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工藝步驟為:對鉛鋅冶煉企業廢水分別進行一級沉淀處理、二級沉淀處理、砂濾處理、微濾處理;其中:
一級沉淀處理步驟為:向含重金屬離子鉛鋅冶煉企業污廢水加入含OH-的溶液,使廢水液的pH值調節為9.0-10.0,然后加入鐵系高分子絮凝劑,經中和沉淀法去除廢水中的大部分鉛、鋅和砷,沉淀分離后的廢水經中和pH值為酸性從沉淀池出水排出后,送綜合廢水處理系統進一步處理;含有被去除大量鉛鋅和砷的氫氧化物污泥沉渣由沉淀池排出,經重力濃縮、壓濾脫水,形成含水60-75%的泥餅,送暫存庫堆存,并返回生產系統作為原料綜合利用;
二級沉淀處理步驟為:向經過一級沉淀處理后進入綜合系統的廢水加入堿液,使溶液的pH=8.0-9.0,再加入硫化物,經化學沉淀處理基本去除廢水中的鉛、鎘、汞、砷、鋅、銅、鎳、鈷及其他重金屬,并中和水質pH值為中性,由沉淀池出水排出后,再經加酸或者碳酸溶液回調pH值至6.5-7.5,加入含氯氧化劑后,使廢水中殘余的砷(Ⅲ)氧化為砷(Ⅴ),加入鐵鹽絮凝劑轉化為砷酸鐵,進一步從水中去除;
經過二級沉淀步驟后的處理水進入砂濾處理單元可使SS降至10mg/L以下,再由1.0-0.5μm孔徑陶瓷微濾膜微濾處理,去除水中SS至1mg/L以下,滿足循環冷卻水補充用水水質要求,作為低質回用水利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一級沉淀中的含OH-的溶液包括石灰乳或生石灰。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二級沉淀中的堿液包括NaOH溶液、KOH溶液或生成以上堿性溶液的反應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二級沉淀中所述的硫化物包括硫化鈉、硫化鉀或生成硫化鈉、硫化鉀的反應的反應產物;每立方待處理水加入濃度為30g/L硫化物7-10升。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二級沉淀中的氧化劑包括次氯酸化合物、次氯酸或者是能生產次氯酸的反應物;每立方待處理水加入以次氯酸計濃度為5g/L的溶液?1升。
6.根據權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鐵系絮凝劑包括聚合硫酸鐵(PFS)、聚合氯化鐵(PFC)、聚合氯化硫酸鐵(PFCS)、聚合磷酸硫酸鐵(PFPS)、聚合氯化鋁鐵(PAFC)、聚合硫酸氯化鋁鐵(PAFCS)的任一種或多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鐵系絮凝劑為聚合硫酸鐵(PFS),其用量為每立方待處理水加入200-300毫升、濃度為2g/L。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對經陶瓷微濾膜微濾處理的低質回用水,增加納濾處理單元設施,處理后的水作為更高質量回用水使用。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重金屬離子廢水是鉛鋅冶煉企業產生的含有下列重金屬離及含量的廢水:(單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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