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彈道應用的夾層纖維復合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59991.5 | 申請日: | 2011-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618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1 |
| 發明(設計)人: | M·S·維綸斯基;M·P·庫扎 | 申請(專利權)人: | 波音公司 |
| 主分類號: | F41H5/04 | 分類號: | F41H5/04;B32B17/10;B32B1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趙蓉民;張全信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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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彈道 應用 夾層 纖維 復合材料 | ||
1.結構,包括:
第一外層(22);以及
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其安裝在所述第一外層(22)的一側上;所述第一外層(22)具有高于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的勁度。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其中:
所述第一外層(22)至少部分地由陶瓷材料形成。
3.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結構,其中:
所述第一外層(22)至少部分地由玻璃材料形成。
4.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結構,其中:
所述第一外層(22)和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分別是基本上光學透明的。
5.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結構進一步包括:
第二外層(24),其安裝到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的與所述第一外層(22)相對的一側上;并且
所述第二外層(24)具有高于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的勁度。
6.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結構,其中:
所述第二外層(24)包括高勁度復合材料層和玻璃層(28)中的至少一個。
7.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結構,進一步包括:
中間層(26),其安裝在所述第一外層(22)和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之間;并且
所述中間層(26)具有高于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的勁度。
8.權利要求7所述的結構,其中:
所述中間層(26)包括高勁度復合材料層(32)和至少一個玻璃層(28)中的至少一個。
9.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結構,進一步包括:
散裂層(34),其安裝到所述第二外層(24)。
10.制造結構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由陶瓷材料和玻璃材料中的至少一種形成第一外層(22);
形成多條纖維嵌入基體內的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
對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提供小于所述第一外層(22)的勁度的勁度;
將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安裝到所述第一外層(22)。
11.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形成具有高于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的勁度的第二外層(24);并且
將所述第二外層(24)安裝到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的與所述第一外層(22)相對的一側上。
12.權利要求10和1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由高勁度復合材料層(32)和玻璃層(28)中的至少一個形成所述第二外層(24)。
13.權利要求10-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由多條嵌入基體內的纖維形成所述高勁度復合材料層;并且
所述纖維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種:
玻璃纖維;和
聚合物纖維,其具有高于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中的所述聚合物纖維的勁度。
14.權利要求11-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形成具有高于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30)的勁度的中間層(26);并且
將所述中間層(26)安裝在所述第一外層(22)和所述聚合物纖維復合材料層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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