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姿勢分析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387366.0 | 申請日: | 2011-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270323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13 |
| 發明(設計)人: | 賴世杰;張豪傑;鄭文源;夏冬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幻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幻音數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B69/00 | 分類號: | A63B69/00;A63B69/36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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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姿勢 分析 系統 | ||
1.一種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
接受活動參與者施加動作的活動器具;
設置于所述活動器具的手柄上,用來采集活動器具的活動數據并發送的采集裝置;
與所述采集裝置相連,用來接收所述活動數據,根據活動數據以及活動器具的形狀描繪所述活動器具的活動路徑的移動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包括運行部以及與所述運行部相連的安裝部,所述運行部呈圓盤狀,所述安裝部為針尖狀,所述采集裝置通過安裝部插入活動器具手柄的頂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行部的直徑與活動器具的直徑是相同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器具為高爾夫球桿。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包括:
用來檢測所述活動器具的回轉角度的回轉感應器;
用來檢測所述活動器具的三維數據的重力感應器;
分別與所述回轉感應器和重力感應器連接,用來發送所述回轉角度和三維數據至移動終端的通訊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行部的側壁設置有基準標記,所述活動器具手柄頂端設置有基準標記,所述運行部的基準標記與活動器具手柄頂端所設置的基準標記相對應,為所述回轉感器檢測回轉角度提供基準值。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還包括:
分別與回轉感應器、重力感應器和通訊裝置連接,用來根據回轉角度和三維數據估計所述活動器具的軌跡,判斷所述活動器具的軌跡是否與活動范圍相符,若是,則開啟所述通訊裝置,若否,則停止所述通訊裝置或使所述通訊裝置進入待機狀態的控制器。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還包括:
分別與回轉感應器、重力感應器和通訊裝置連接,用來根據所述活動器具的三維數據進行計算得到活動器具的角度參數,并判斷所述角度參數是否處于閾值范圍,若是,則進一步判斷所述角度參數處于閾值范圍的時間是否達到時間臨界值,若是,則確定所述活動器具的使用姿勢為準備姿勢的控制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還包括:
分別與回轉感應器、重力感應器和通訊裝置連接,當判斷到活動器具的角度參數處于閾值范圍的時間達到時間臨界值時,用來按照設定的時間間隔檢測所述活動器具的角度參數是否超出閾值范圍,若是,則檢測到所述活動器具的角度參數超出閾值范圍的持續時間大于設定的時間間隔,將所述活動器具的使用姿勢判定為有效的揮桿動作的控制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還包括:
當所述控制器判斷到所述活動器具的角度參數處于閾值范圍時,若檢測到所述活動器具的角度參數超出閾值范圍的持續時間在設定的時間間隔內,則將活動器具的使用姿勢所引起的角度參數變化判定為噪聲的控制器。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還包括:
與回轉感應器連接,用來將符合預設條件的動作判定為有效動作,所述預設條件為為X軸的三維數據處于活動范圍,Y軸的三維數據超過活動臨界值,并且X軸的回轉角度在上揮桿時間范圍處于第一方向,在下揮桿時間范圍處于第二方向的控制器。
12.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還包括:
與控制器連接,用來根據所述活動器具的角度參數對活動器具的使用姿勢進行引導的指示裝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裝置包括了顯示屏、指示燈以及發聲模塊中的至少一種。
14.根據權利要求7至11任意一項所述的姿勢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裝置還包括:
與所述控制器連接,用來在所述通訊裝置關閉時存儲所述回轉角度和三維數據的存儲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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