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車軸吊掛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336592.6 | 申請日: | 2011-09-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265312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06 |
| 發明(設計)人: | 田雪濤;劉升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車戚墅堰機車車輛工藝研究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42 | 分類號: | B66C1/42 |
| 代理公司: | 南京蘇科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何朝旭 |
| 地址: | 21301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軸 吊掛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軸類零件豎直吊裝的工具,尤其是無吊裝螺紋孔的動車組用空心車軸的吊掛裝置。
背景技術
機車、車輛用常規車軸多為實心車軸,一般在車軸端部都設計有吊裝用螺紋孔。豎直吊裝時使用螺栓旋入吊裝螺紋孔中,將吊繩穿入吊裝工具的吊環孔中,然后使用豎直起吊設備將車軸或車軸組裝部件調離原有臺位,連續多次起吊時不用更換吊具。由于車軸較高,在車軸頂部使用吊環穿吊繩時很不方便。
但是在吊運動車組空心車軸或在吊起狀態下裝配車軸部件時,需要采用起吊設備將空心車軸吊起,用原來采用的吊裝螺紋孔起吊工件時,由于動車車軸較軟,兩端螺紋精度要求較高,需要進行保護,不宜經常裝、拆吊具,存在不安全因素;因此,原有的吊裝實心車軸的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現有的空心軸吊裝需求。而一般的吊繩等工具又無法在吊裝狀態下使車軸與水平面保持垂直,這樣一來使車軸及其部件的豎直組裝無法實現。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出一種在不改變原有車軸結構的前提下,能夠快速簡單的吊起車軸吊掛裝置。
為了達到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的車軸吊掛裝置包括兩個半圓形吊鉤、吊掛螺釘、定位銷和吊環,所述兩個吊鉤的一端由所述吊掛螺釘鉸接,另一端設有彼此配合的連接孔,所述連接孔內插接所述定位銷將所述兩個半圓形吊鉤活動連接構成一個圓形吊鉤,所述吊鉤側面固定有兩個對稱分布的所述吊環。
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是:所述吊鉤的內側設有保護圈(由聚甲醛之類的材質制成),所述保護圈的內徑與所述車軸外徑相配。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的細化結構是:所述兩個吊鉤的相鄰端分別制成相互插接的卯榫結構。
聚甲醛保護圈按照車軸的直徑尺寸制作,并沿軸線剖成兩個半圓,即成為固定在吊鉤內側的兩個半圓保護襯套;吊鉤根據車軸直徑及聚甲醛保護圈外徑確定吊鉤內徑尺寸,定位銷、卸料器吊掛螺釘和吊環根據車軸部件的最大重量確定尺寸,選擇合適的型號規格。
進一步的,前述的空心車軸的吊掛裝置,為了在吊裝時有較大的接觸面積,并能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所述吊鉤的截面為矩形。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吊裝車軸或車軸部件時,裝夾和拆卸操作較為簡單,節省了操作時間;(2)在車軸端面無吊裝螺紋孔時有效保護了車軸端面的螺紋,特別是動車組車輛用空心車軸的螺紋;(3)在車軸硬度較低時,有效防止了車軸的碰傷、夾傷。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俯視圖。
圖3為圖2的A-A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豎直吊運使用狀態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水平吊運使用狀態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本實施例的車軸吊掛裝置,基本結構如圖1所示,包括兩個半圓形吊鉤1、吊掛螺釘2、定位銷3和吊環4,兩個吊鉤的相鄰端分別制成相互插接的卯榫結構,其中一端由吊掛螺釘2鉸接,另一端設有彼此配合的連接孔,在連接孔內插接定位銷3將兩個半圓形吊鉤1連接構成一個圓形吊鉤;該吊鉤側面固定有兩個對稱分布的吊環4,在吊環4上系扣吊繩,與起吊裝置連接。沿吊鉤的內側設有聚甲醛保護圈5,該保護圈的內徑與車軸外徑相配。吊鉤的截面為矩形。
吊裝時,先用起吊設備將吊掛裝置調整至車軸的正上方,然后按需升降至電機側輪頸下方約20cm處,將定位銷取下,打開兩個半圓保護圈,使車軸進入其開口內,與保護圈接觸,然后再將兩半圓吊鉤合攏,與車軸貼合,之后將定位銷插入連接孔中。操作起吊設備向上吊裝車軸或車軸組裝部件至需要位置或高度。
本實施例對應車軸在豎直吊裝和吊運時的安裝吊運形式與方法:如圖4所示,吊裝時把車軸組裝件豎直放置于工作臺上,取下定位銷,調整起吊裝置使其吊鉤基本置于車軸組件的正上方,然后再調整起吊裝置使一半保護圈接觸車軸,操作起吊設備將另一半保護圈也與車軸接觸,插上定位銷。操作起吊設備向上,將工件吊起,進行車軸部件的底部組裝或吊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南車戚墅堰機車車輛工藝研究所有限公司,未經南車戚墅堰機車車輛工藝研究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20336592.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