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全拆洗電炸鍋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151732.2 | 申請日: | 2011-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86320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8 |
| 發明(設計)人: | 蔡偉倫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清溪華暉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7/12 | 分類號: | A47J37/12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責任專利代理事務所 12201 | 代理人: | 曹玉平 |
| 地址: | 523661 廣東省東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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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拆洗 炸鍋 | ||
1.全拆洗電炸鍋,它包括鍋體(2)、油鍋(4)、鍋蓋(3),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電源控制器(1),所述鍋體(2)的底部前端開設有插接口(20),所述油鍋(4)底部設置有加熱管(40),所述電源控制器(1)可拆卸地插入所述插接口(20),所述油鍋(4)放置于鍋體(2)內,且油鍋(4)底部的加熱管(40)與電源控制器(1)插接,所述鍋蓋(3)可拆卸地轉動連接于鍋體(2)后側上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控制器(1)開設有電源接槽(11),所述油鍋(4)底部的加熱管(40)前端插接于所述電源接槽(1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控制器(1)開設有卡槽(12),所述油鍋(4)底部設置有卡扣(41),所述卡扣(41)與卡槽(12)相卡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控制器(1)設置有恒溫感應器(10)和重量感應器(14),恒溫感應器(10)及重量感應器(14)與油鍋(4)底部相觸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控制器(1)設置有導條(13),所述鍋體(2)的底部前端的插接口(20)開設有導槽,所述導條(13)與導槽相匹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油鍋(4)的底部還設置有插接柱(42),所述鍋體(2)的內部開設有插接孔,所述插接柱(42)插入所述插接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柱(42)的頭部呈圓錐狀。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3)設置有轉動扣(30),鍋蓋(3)通過轉動扣(30)可拆卸地連接于鍋體(2)后側上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油鍋(4)的寬度從上至下依次變小。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全拆洗電炸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炸籃,所述炸籃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油鍋(4)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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