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067618.1 | 申請日: | 2011-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9500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潘永軍;鮑人文;顧偉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金剛汽車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5C13/02 | 分類號: | B05C13/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 代理人: | 胡紅娟 |
| 地址: | 31805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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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通用型 玻璃 工作臺 | ||
1.一種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包括底座(1)以及通過旋轉機構與底座(1)固定的支撐部,所述的旋轉機構包括固定在底座(1)上的支撐筒(2)以及設于支撐筒內(2)的轉軸(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部包括穿套在轉軸(3)頂部上下疊放的第一固定環(4)和第二固定環(5)以及固定在第一固定環(4)和第二固定環(5)上的四個托臂(6);所述的四個托臂(6)兩兩相對設置且分別固定在第一固定環(4)和第二固定環(5)的兩側,托臂(6)遠離轉軸的一端向上彎折且頂端與萬向接觸頭(19)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固定環(4)和第二固定環(5)均為法蘭結構,第一固定環(4)與轉軸(3)為過盈配合,第二固定環(5)與轉軸(3)為間隙配合;托臂(6)調節到位后,利用定位銷分別穿過第一固定環(4)和第二固定環(5)上的法蘭孔將兩者相互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萬向接觸頭包括固定在托臂(6)頂端的支撐桿(7)、固定在支撐桿(7)頂部的球頭(8)以及套設在球頭(8)上的托架(9),托架(9)可沿球頭(8)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9)由上托架(10)和下托架(11)組成,兩者通過螺栓固定;所述的上托架(10)底面設有與球頭(8)配合的球形槽,所述的下托架(11)頂面設有與球頭(8)配合球形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托架(10)上套設有彈性套(1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托架(10)周邊設有環形的緊固凹槽。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桿(7)底部與托臂(6)頂部通過螺紋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桿(7)底部的螺紋段上套設有鎖緊螺絲(1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型玻璃打膠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筒(2)內的轉軸(3)上套設有耐磨襯套(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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