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軌道車輛上的傳動機構懸置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27342.8 | 申請日: | 2011-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297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米洛斯·梅勒;迪特爾·帕諾維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ZF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7/04 | 分類號: | B60K17/04;B61C9/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靖;車文 |
| 地址: | 德國腓德***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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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 車輛 傳動 機構 懸置 | ||
1.軌道車輛上的傳動機構懸置件,所述傳動機構懸置件具有至少一個大致呈夾狀的支承弓形件(1),所述支承弓形件(1)用于在車架側對作用于傳動機構殼體(2)的反作用力矩加以支撐,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包納驅動軸(3)和輪組軸(4),其特征在于,固定于車架側(6)的所述支承弓形件(1)至少部分地包握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的與所述驅動軸(3)的布置區域相距的邊緣區域(10),而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內所述驅動軸(3)的外部規格不受所述支承弓形件(1)限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傳動機構懸置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軸(3)和所述輪組軸(4)軸線平行地布置在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內,其中,大致在截面上呈C型的所述支承弓形件(1)在帶有于所述支承弓形件(1)的兩自由端部上彼此相向的緩沖件(7、8)的情況下,以如下方式配屬給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的所述邊緣區域(10),即:垂直于水平面(12)大致居中地穿過所述緩沖件(7、8)分布的平面(11)與垂直于水平面(12)穿過所述驅動軸(3)的轉動軸線分布的平面(13)相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傳動機構懸置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豎向平面(11)與所述穿過所述驅動軸(3)的轉動軸線分布的豎向平面(13)以如下方式相距,即:能不依賴于所述支承弓形件(1)的所述相向的緩沖件(7、8)之間的預先給定的間距(A)地選擇與所述驅動軸(3)相連的驅動小齒輪的外直徑。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傳動機構懸置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弓形件(1)布置在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的邊緣區域(10)上,從而在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內沿水平面(12)在所述大致居中地穿過所述緩沖件(7、8)分布的豎向平面(11)與大致垂直于水平面(12)穿過所述輪組軸(4)的轉動軸線分布的平面(14)之間設置有盡可能最大的間距(C)。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傳動機構懸置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弓形件(1)布置在所述傳動機構殼體(2)的邊緣區域(10)上,從而在所述大致居中地穿過所述緩沖件(7、8)分布的豎向平面(11)與所述車架(6)的支承面(9)之間設置有盡可能最小的間距(B),所述支承弓形件(1)靠放在所述支承面(9)上。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傳動機構懸置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弓形件(1)固定在所述軌道車輛的轉向架的橫向框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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