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黃麻纖維的復合酶化學脫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82025.9 | 申請日: | 2011-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606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國忠;張熙明;姚建剛;張振耀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紫荊花紡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1C1/00 | 分類號: | D01C1/00;C12S3/06 |
| 代理公司: | 南京蘇高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柏尚春 |
| 地址: | 215551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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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黃麻 纖維 復合 化學 脫膠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黃麻脫膠方法,特別是涉及一種黃麻纖維的復合酶化學脫膠方法。
背景技術
由于麻纖維具有較好的吸濕透氣性、低靜電性和良好的抗菌特性,麻類產品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但由于亞麻、苧麻價格較高,使得麻類產品應用受到限制。黃麻是僅次于棉花的世界第二大纖維素纖維,價格低廉,與亞麻、苧麻相比具有更好的吸濕性和懸垂性,抗菌能力僅次于大麻,具有巨大的應用價值和開發潛力。但是由于黃麻中的木質素含量較高(可達10-13%),比亞麻高幾倍,采用常規的脫膠方法對黃麻纖維脫膠、去除木質素效果差,所以大大制約了黃麻在紡織品中的應用。中國專利文獻CN1232691C公開了一種應用復合酶對黃麻進行脫膠的方法,該方法用果膠酶和漆酶的復合酶對黃麻纖維進行脫膠處理,所得的黃麻纖維經與其它纖維如棉、化纖混紡或交織基本可以能夠滿足服裝面料的要求。但上述專利文獻公開的方法對黃麻纖維中木質素類雜質的去除還不夠理想,去除率僅為76%左右,所得的黃麻纖維中木質素的含量仍然較高,需要與其它纖維如棉、化纖混紡或交織,如果采用純黃麻纖維紡織出的織物,手感不好,效果差。
發明內容
發明目的: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采用復合酶對黃麻進行脫膠的方法,該方法能夠有效的去除黃麻纖維中的果膠和木質素雜質。
技術方案: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述的一種黃麻纖維的復合酶化學脫膠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確定一次處理黃麻原麻的重量;
(B)配置復合酶水溶液:?取黃麻原麻重量的0.5~5%的復合酶與12~35倍黃麻原麻重量的水混合成復合酶水溶液,所述復合酶由漆酶和果膠酶混合而成,復合酶中果膠酶的重量比為30~90%;
(C)將復合酶水溶液的pH值調節為4.0~6.0,溫度為40~65℃,將黃麻原麻浸漬于復合酶水溶液中保持30~150分鐘,讓復合酶中的漆酶對原麻作用;然后再將復合酶水溶液的pH值調節為7.5~9.5,溫度為50~70℃,保持20~120分鐘,讓復合酶中的果膠酶對黃麻原麻作用;
(D)對黃麻原麻進行化學脫膠處理:取黃麻原麻重量的1~20%的氫氧化鈉與10~40倍黃麻原麻重量的水混合成氫氧化鈉溶液,調節溫度為80~95℃,將經復合酶水溶液處理過的黃麻原麻浸漬在氫氧化鈉溶液中,保持20~150分鐘;
(E)對經復合酶水溶液處理后的黃麻進行酶失活處理;
(F)取出脫膠后的黃麻烘干。
本發明中所述步驟(D)中在氫氧化鈉溶液中可添加黃麻原麻重量的0.5~5%滲透劑。
所述滲透劑選擇為PST或JFC。
本發明中步驟(C)中包括在將黃麻原麻浸漬于復合酶水溶液中前對黃麻原麻進行預處理。
本發明中所述步驟(D)之前進行增效堆置處理的步驟;所述增效堆置處理的時間為5~20小時。
本發明中所述步驟(E)中的酶失活處理為高溫水洗或調節pH值進行酶失活處理,或者兩者的結合;所述高溫水洗時水的溫度為80℃~100℃;調節pH值進行酶失活處理時的pH值大于10.0或者小于4.0。
本發明中所述預處理為水浴、酸浴或者雙氧水浸泡中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
本發明中所述預處理采用水浴時,水浴溫度為35~75℃,時間為30~180分鐘;采用水浴后的黃麻原麻脫膠率比不經過預處理的提高了1%~3%。
本發明中所述預處理采用酸浴時,使用硫酸或者醋酸,硫酸或者醋酸的濃度為:5%~20%,酸浴溫度為20~35℃,時間為20~150分鐘;采用酸浴后的黃麻原麻脫膠率比不經過預處理的提高了2%~5%。
有益效果: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
1、本發明采用復合酶法與化學法相結合的方式對黃麻進行脫膠,復合酶處理在去除黃麻麻纖維的部分果膠和木質素的同時,可使黃麻內部結構松散,然后進行化學法處理,處理液會更容易進入黃麻纖維內部,更容易對黃麻纖維進行脫膠,脫膠率達88%以上;同時可進一步對黃麻纖維進行細化,經本發明方法處理后的黃麻纖維細度可達550公支以上。
2、本發明采用先復合酶處理然后進行化學處理,而非先化學處理然后復合酶處理。由于化學處理中的強堿溶液對黃麻中的纖維素有一定損傷作用,未經復合酶處理的黃麻內部結構較緊密,若此時采用化學處理,強堿溶液在去除果膠和木質素的同時,會對黃麻中的纖維素造成損傷,從而使黃麻纖維的強度降低,最終導致黃麻纖維的可紡性變差。而且先采用化學處理,并不能使黃麻纖維的內部結構變得松散,然后使用復合酶處理也達不到進一步細化黃麻纖維的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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