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操縱操作系統和用于準備車輛的非操縱操作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28122.X | 申請日: | 2011-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556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16 |
| 發明(設計)人: | 服部敏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電裝 |
| 主分類號: | G05B19/418 | 分類號: | 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劉瑜;王英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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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操縱 操作系統 用于 準備 車輛 操作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非操縱操作系統,其不管乘客是在車輛內還是乘客不在車輛內,都不需要乘客用于操作車輛的操縱。本發明還涉及準備車輛的非操縱操作的方法。
背景技術
車輛乘客非操縱操作可以被分類為自動駕駛操作和遠程駕駛操作。自動駕駛操作被實現為自動地操作車輛而不需要人的操縱。遠程駕駛操作被實現為通過使用遠程操作設備來操作車輛,其中,人通過該遠程操作設備發送指令來操作車輛。遠程操作設備可以位于車輛的外部或可以由人攜帶。
JP-A-3-142507公開了一種傳統的前者,即自動駕駛操作。根據JP-A-3-142507,當使用自動操作準許開關進行準許時啟動車輛的自動駕駛操作。由此,自動駕駛操作被實現為自動地沿著行駛路面上的導引線駕駛車輛。
當在自動駕駛操作期間發生事故時,操縱自動操作許可開關的操作者應當為事故負責。然而,在傳統技術中,不能識別操縱自動操作準許開關的操作者。因此,當在自動駕駛操作期間發生事故時,不能識別責任的歸屬。此外,在遠程駕駛操作的情況中,遠程控制車輛的人應當為在遠程駕駛操作中導致的事故負責。注意,實施遠程駕駛操作的人不一定承認要為遠程駕駛操作中導致的事故負責。當遠程駕駛操作中發生事故并且實施遠程駕駛操作的人沒有承認要對遠程駕駛操作中導致的事故負責時,責任的歸屬可能是有爭議的。
發明內容
考慮到以上和其他問題,本發明的目標是生成車輛乘客非操縱操作系統,其中,該系統能夠在自動駕駛操作中發生事故時澄清責任的歸屬。
根據本發明的方面,非操縱操作系統包括通知單元,所述通知單元被配置為在啟動非操縱操作以在沒有車輛的乘客的操縱的情況下操作車輛之前,使通知設備通知同意輸入人具有與非操縱操作相關的責任歸屬。非操縱操作系統還包括同意輸入人信息獲取單元,其被配置為在通知單元通知責任的歸屬之后,獲取用于識別將同意輸入到操作單元的同意輸入人的同意輸入人信息。非操縱操作系統還包括記錄單元,其被配置為將關于輸入到操作單元的同意的同意信息與由同意輸入人信息獲取單元所獲取的同意輸入人信息相關聯以使同意輸入人信息存儲單元存儲相關聯的同意信息和同意輸入人信息。非操縱操作系統還包括非操縱操作控制單元,其被配置為在通知單元通知責任的歸屬之后,響應于同意被輸入到操作單元,開始車輛的非操縱操作。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準備用于在沒有車輛乘客的操縱的情況下操作車輛的非操縱操作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接收來自同意輸入人的對非操縱操作的同意的輸入。該方法還包括通知同意輸入人具有與非操縱操作相關的責任歸屬。該方法還包括獲取用于識別同意輸入人的同意輸入人信息。該方法還包括將關于所輸入的同意的同意信息與所獲取的同意輸入人信息相關聯。該方法還包括存儲相關聯的同意信息和同意輸入人信息。該方法還包括響應于在通知之后接收同意的輸入而開始非操縱操作。
附圖說明
根據參考附圖作出的以下詳細描述,本發明的以上和其他目標、特征和優點將會變得加顯而易見。在附圖中:
圖1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車輛自動操作系統的框圖;
圖2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用于實施與車輛自動操作設備的無線通信的基站的框圖;
圖3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自動行駛操作的流程圖;
圖4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自動停車操作的流程圖;
圖5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自動尾隨(tailing)操作的流程圖;
圖6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自動制動操作的流程圖;
圖7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車輛自動操作系統的框圖;
圖8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自動行駛操作的流程圖;
圖9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自動停車操作的流程圖;
圖10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自動尾隨操作的流程圖;
圖11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自動制動操作的流程圖;
圖12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車輛自動操作系統的車輛的框圖;
圖13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車輛自動操作系統的基站的框圖;
圖14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車輛自動操作系統的遠程操作終端的框圖;
圖15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遠程替換操作的流程圖;以及
圖16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不是遠程替換操作的遠程操作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第一實施例)
根據第一實施例的車輛自動操作系統1被配置為實施自動駕駛操作(非操縱操作)。將參考圖1至6描述該第一實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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