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彈出式高頻揚聲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78722.X | 申請日: | 2011-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06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吳世慜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R9/02 | 分類號: | H04R9/02;B60Q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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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彈出式 高頻 揚聲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彈出式高頻揚聲器,更具體涉及一種彈出式高頻揚聲器,其根據安裝于車內的高頻揚聲器的使用情況來啟動打開和關閉結構,并且使高頻揚聲器中的照明裝置發光。
背景技術
通常,音頻系統安裝在車內,使用者可以通過其相關組件在車內收聽廣播和音樂。車輛的音頻系統主要包括天線、媒體源(也就是,廣播調諧器、磁帶以及CD)、聲波校正單元和音頻頻率放大單元、揚聲器,等等。
車輛音頻系統中的揚聲器是決定車內聲場性能的重要部件。為了享受立體音效,通常使用不同類型的揚聲器,例如用于中低音波段范圍的重低音揚聲器以及用于高音頻、通常在大約2,000Hz-20,000Hz(通常被認為是人類聽力的上限)的高頻揚聲器。
本發明涉及的高頻揚聲器處于如上所述的兩種揚聲器之間,輸出高頻率范圍,具有短波長和強方向特性。因此,音頻系統的音質特性根據輸出方向而顯著變化。
常規高頻揚聲器安裝在車輛兩側前門中的側鏡的內蓋中,并且其輸出方向朝向駕駛員座位和乘客座位的中間定向。
然而,在常規設計中,在夜間駕駛過程中,由于彈出式高頻揚聲器中沒有安裝照明裝置,因此難以在車內找到高頻揚聲器(即,彈出式高頻揚聲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涉及一種高頻揚聲器(即,彈出式高頻揚聲器),其根據安裝于車內的揚聲器的使用情況啟動打開和關閉結構,并且使高頻揚聲器中的照明裝置發光。
根據本發明的彈出式高頻揚聲器,包括設置在圓筒形殼體頂部的揚聲器;驅動單元,插入到殼體內部并被配置成上下移動揚聲器;以及蓋單元,設置在揚聲器頂端上并被配置成具有形成其中的照明單元。
附圖說明
本發明的以上和其他特征將參考某些具體實施方式及其附圖詳細描述,其僅僅通過說明的方式給出,而不是對本發明進行限制,其中: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彈出式高頻揚聲器的圖;以及
圖2是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所述的彈出式高頻揚聲器的操作狀態的圖。
<附圖中主要部件的附圖標記的說明>
100:殼體
110:驅動單元
111:軸
120:揚聲器
121:蓋單元
122:照明單元
應當理解的是,附圖不必按比例繪制,而是呈現出說明本發明基本原理的各種優選特征的簡化表示。本文中所公開的本發明的特定設計特征,包括例如特定尺寸、方向、位置和形狀,這些特征將部分地由預期的特定應用和使用環境來確定。
在附圖中,在全部的幾張圖中,附圖標記始終指代本發明的相同或等同部件。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參照附圖具體描述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
本說明書記載的實施方式和附圖中所示的結構僅是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并不代表本發明的所有技術思想。因此,應當理解的是,在提交本申請時可能存在多個能夠替換本說明書中所記載的實施方式和附圖中所示結構的等同或改進的實施例。
應該理解的是,本文中使用的術語“車輛”或“車輛的”或其它類似術語包括一般的機動車輛,諸如包括運動型多功能車(SUV)、公共汽車、卡車、各種商用車輛在內的客車,包括各種艇和船在內的水運工具、飛行器等,并且包括混合動力車、電動車、插電式混合電動車、氫動力車以及其它代用燃料車(例如從除石油以外的資源中取得的燃料)。如本文中所述,混合動力車是具有兩個或更多個動力源的車輛,例如既有汽油動力又有電動力的車輛。
如圖1和2所示,本發明的彈出式高頻揚聲器包括驅動單元110,布置在圓筒形殼體100內;揚聲器120,布置在驅動單元110的頂端;以及蓋單元,布置在揚聲器120的頂部,并且被配置成包括照明單元122。在該結構中,當操作驅動單元110時,揚聲器120向上或向下滑動,因而使所述照明單元122發光。因此,可以改善使用者的便利性并且使設計最大化。
在下文中,將結合附圖,詳細描述根據本發明的彈出式高頻揚聲器的每個部件。
在本發明中,如圖1和2所示,揚聲器120滑動地布置在殼體100內。殼體100具有圓筒形狀。殼體100安裝于諸如設置在車內的儀表板、門或托盤等板件內。揚聲器120布置在殼體100的頂部并且朝向乘客定位。驅動單元110布置在殼體100內并且被配置成上下移動揚聲器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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