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帶離合裝置的電動汽車動力系統(tǒng)的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250002.2 | 申請日: | 2011-08-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35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巨廣;顧杰;王淑旺;孫純哲;趙志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巨一自動化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7/12 | 分類號: | B60K17/12;B60K17/02 |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4101 | 代理人: | 何梅生 |
| 地址: | 23005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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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離合 裝置 電動汽車 動力 系統(tǒng) 控制 方法 | ||
1.帶離合裝置的電動汽車動力系統(tǒng)的控制方法,所述電動汽車動力系統(tǒng)的結構形式是:電機(1)的轉動輸出依次經(jīng)過飛輪(2)、離合裝置(3)和變速箱(4)傳輸?shù)杰囕?5),其特征是所述電動汽車動力系統(tǒng)的控制方法是在電機控制器啟動后按如下模式進行控制:
若變速箱(4)為空檔,則控制電機的輸出扭矩為T,其中T不為零;同時開始計時,當計時達到設定的時間t時,若變速箱(4)仍為空檔,則控制電機輸出扭矩為零;
若變速箱(4)不在空檔,且離合裝置(3)沒有完全接合,則控制電機輸出扭矩為T;
若變速箱(4)不在空檔,且離合裝置(3)完全接合,并有車速小于或等于臨界速度Vc,則控制電機輸出扭矩為零;
若變速箱(4)不在空檔;且離合裝置(3)完全接合,并有車速大于臨界速度Vc,存在以下三種模式:
制動踏板已被踩下,則控制電機輸出扭矩為零;
制動踏板和加速踏板均未被踩下,則控制電機輸出扭矩為T;
加速踏板已被踩下,則根據(jù)加速踏板被踩下的深度控制電機輸出在相應的扭矩。
2.根據(jù)權利1所述的帶離合裝置的電動汽車動力系統(tǒng)的控制方法,其特征是:設定所述電機輸出扭矩T是在變速箱為一檔時、車輛滿載行駛的一檔速度Vi為2km/h<Vi<50km/h。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離合裝置的電動汽車動力系統(tǒng)的控制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臨界速度Vc與一檔速度Vi滿足:0<Vc<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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