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223282.8 | 申請日: | 2011-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091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2-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遠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遠明 |
| 主分類號: | B05B7/04 | 分類號: | B05B7/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0006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射流 脈沖 水槍 | ||
1.一種適用于低壓小流量的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包括進水管(1)和噴嘴(2),噴嘴(2)的口部是圓柱形,口部直徑即是噴嘴(2)直徑,口部長度是直徑尺寸的2倍到3倍,噴嘴(2)的直徑按不同的水壓和流量選定,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摻氣孔(3)、吸氣腔體(4)、混流管(5)、振蕩腔體(6)、反射錐體(7)和出流噴管(8)。所述的吸氣腔體(4)、混流管(5)和振蕩腔體(6)連為一體,出流噴管(8)設置在反射錐體(7)的中心。所述的進水管(1)、噴嘴(2),吸氣腔體(4)、混流管(5)、振蕩腔體(6)與出流噴管(8),按進水管(1)為上游方向,出流噴管(8)為下游方向順序設置。所述的噴嘴(2)與吸氣腔體(4)圍成吸氣腔,噴嘴(2)伸到吸氣腔下游端,噴嘴(2)正對混流管(5)上游管口,在吸氣腔體(4)的上游端設置摻氣孔(3);所述的振蕩腔體(6)與反射錐體(7)圍成振蕩腔,混流管(5)下游管口正對設置在反射錐體(7)中心的出流噴管(8)上游管口;所述的混流管(5)的上、下游端分別連通吸氣腔和振蕩腔。所述的噴嘴(2)、混流管(5)和出流噴管(8)的直徑按從上游方向到下游方向逐個加大,設置完整后,噴嘴(2)、混流管(5)和出流噴管(8)的中心線在一條直線上,噴嘴(2)、混流管(5)和出流噴管(8)上、下游端面都垂直于所述的中心線。構成所述水槍的零件在與所述的中心線垂直方向的截面都是圓環形。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流管(5)的直徑是噴嘴(2)直徑的1.2倍到1.8倍,出流噴管(8)的直徑是混流管(5)直徑的1.2倍到1.5倍;混流管(5)的長度是混流管(5)的直徑尺寸的4倍到8倍,出流噴管(8)的長度最短是反射錐體(7)的高,最長是出流噴管(8)直徑尺寸的10倍。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噴嘴(2)端面到混流管(5)上游端面的距離是噴嘴(2)的直徑尺寸的0.5倍到1倍,混流管(5)下游端面到出流噴管(8)上游端面的距離是噴嘴(2)直徑尺寸的3倍到6倍。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氣腔體(4)內壁是圓柱形,直徑是噴嘴(2)直徑的6倍到8倍,長度是噴嘴(2)直徑尺寸的6倍到10倍;振蕩腔體(6)的內壁是圓柱形或變直徑曲面,最大直徑是噴嘴(2)直徑的10倍到15倍。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摻氣孔(3)是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園形或異形孔,當孔的數量是一個以上時,各個孔的直徑或形狀可以不相同,在吸氣腔體(4)的上游端沿圓周設置,全部孔總的過流面積不小于混流管(5)的過流面積。
6.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流管(5)的下游末段是口徑向下游方向擴大的錐形管(10),錐頂角是3°~9°,錐形管(10)的長度是混流管(5)直徑尺寸的1倍到2倍。
7.按照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摻氣水射流脈沖水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摻氣孔(3)是一個園孔,并可連接一根摻氣管(9),摻氣管(9)的過流面積不小于混流管(5)的過流面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李遠明,未經李遠明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223282.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鋁合金空心錠半連鑄結晶器
- 下一篇:通用型浸涂夾具置放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