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氫燃料內燃機回火預防與異常燃燒抑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219732.6 | 申請日: | 2011-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223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8 |
| 發明(設計)人: | 楊振中;祁儒明;鄭俊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
| 主分類號: | F02B43/12 | 分類號: | F02B43/12 |
| 代理公司: | 鄭州睿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1119 | 代理人: | 陳浩 |
| 地址: | 450011***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料 內燃機 回火 預防 異常 燃燒 抑制 方法 | ||
1.一種氫燃料內燃機回火預防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至少兩路噴氫器噴氫,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噴氫器采用并行分段的工作方式噴氫;
(2)噴氫器最早開始噴氫時刻在進氣閥打開以后延時固定時間后噴氫;
(3)噴氫的結束時刻固定在進氣閥開始關閉時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回火預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噴氫器采用并行分段的工作方式噴氫是指根據實際噴氫持續期選擇啟用幾路噴氫器,并且所啟用的各路噴氫器并行完成噴氫任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回火預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各路噴氫器的噴氫結束時刻固定,噴氫器的噴氫開始時刻也相同,除一路噴氫器的其余各路噴氫器的噴氫閥固定在最大噴氫脈寬處,且在最早開始噴氫時刻開始噴氫;剩余的噴氫脈寬由所述一路噴氫器完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回火預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噴氫的結束時刻固定在進氣閥開始關閉時刻并留有少量余量,以使噴入進氣管氫氣能夠全部進入氣缸,在進氣管無殘留。
5.氫燃料內燃機異常燃燒抑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至少兩路噴氫器噴氫,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系統一旦檢測到早燃的發生,且早燃強度小于早燃閾值時,就同時使用至少兩路噴氫器并行噴氫,其中每路噴氫器承擔等量的噴氫脈寬;
(2)當檢測到早燃強度大于早燃閾值時,則采取至少兩路噴氫器并行噴氫,并且推遲點火正時,同時兼顧發動機性能;
(3)當檢測到發生回火,且回火強度小于回火閾值后,采取至少兩路噴氫器并行噴氫,并且直接大幅快速推遲點火正時,不再兼顧發動機性能;
(4)當發生回火超過輕微范圍即大于回火閾值后,根據回火程度和發生的工況采取措施:若回火發生在大負荷下,采取降低負荷來快速抑制回火;若回火發生在怠速工況下,加大負荷來抑制回火。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異常燃燒抑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根據早燃程度適度推遲點火,是指將推遲點火與抑制早燃程度、兼顧發動機性能相關聯,點火時刻仍處于使發動機動力性與經濟性在平緩降低段對應的點火時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異常燃燒抑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負荷的降低量取決于回火強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異常燃燒抑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如果回火在負荷降低后得到抑制,則發動機穩定運轉后逐步恢復負荷直至不降低;如果降低負荷后,回火強度降低不明顯,繼續降低發動機負荷和減少噴氫脈寬,直至回火現象得以消除。
9.根據權利要求5-8中任一項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異常燃燒抑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負荷的降低和加大采取分段減少或加大的方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氫燃料內燃機異常燃燒抑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段是按照當時當地負荷對應百分數減去10%負荷百分數,分兩段或三段均勻遞減,或以20%-25%負荷率遞減;怠速時按照20%負荷率遞增。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未經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219732.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