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外觀均勻的照明元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199366.2 | 申請日: | 2011-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361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D·弗里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SMR專利責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12 | 分類號: | B60R1/12;B60Q1/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盧森堡*** | 國省代碼: | 盧森堡;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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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外觀 均勻 照明 元件 | ||
背景技術
本發明基于在先專利申請EP?10169611.0,該專利申請通過引用結合于此。
本發明涉及外觀均勻的汽車用照明元件。特別地,該照明元件用在沿著車輛外輪廓的任何開口中以及具有用于多種用途的至少一個指示燈的外部后視鏡處。
更特別地,該照明元件在汽車產業中用作顯示器背光。
近年來已知駕駛輔助系統越來越多地應用于車輛中。這些輔助系統需要指示元件和顯示裝置以作為人機界面。
已知為車輛提供盲區檢測/LCA系統,其在本車駕駛員難以確定是否有其他車輛或物體鄰近本車的情況下檢測本車相鄰車道中的其他車輛或物體的存在。這種盲區檢測/LCA系統通常包括視覺指示器,其視覺地向駕駛員指示已經檢測到其他車輛或物體。視覺指示器(通常是發光二極管等)通常位于外部后視鏡組件的反射鏡元件處和車廂外,或者可以位于車內,例如車廂內車輛的A柱處(例如裝備有基于攝像頭的BLIS系統的MY?2005型Volve汽車上)。視覺盲區/LCA指示器向本車駕駛員指示或警示安裝在車輛側面的外部鏡組件的外部鏡反射元件的視野中通常不容易看到且/或駕駛員的周邊視覺等不容易看到的在鄰近的側面車道的盲區中其他車輛的出現或接近。視覺盲區/LCA指示器通常必須主要或僅僅由本車的駕駛員可見,且其他車輛的駕駛員不可見。如果指示器位于車廂外部,特別是由于現在普遍在外部鏡上使用轉向信號,其他車輛的駕駛員(例如后車或超車車輛)看到指示器可能會產生困惑,不清楚該指示器是轉向信號指示器還是其他車燈等。當盲區指示器位于車輛外部鏡組件的反射鏡元件后(并且通常由反射鏡元件支撐)時這一點是特別有問題的,并且如果其他指示器(例如轉向信號指示器)也設置在鏡反射元件后/由鏡反射元件支撐以工作時這一點是尤其令人迷惑的。例如,已經設想到成本和復雜程度有些高的盲區指示器構造,這種盲區指示器構造,當布置在鏡反射元件后并且由鏡反射元件支撐時,致力于使得其所發出的投射光束與其他駕駛員的視野遮蔽并且被引導成主要由本車的駕駛員看到。因為鏡反射元件(以及因此支撐在鏡反射元件上/后的任何盲區指示器)可通過鏡致動器調節,所以會進一步復雜。
由此,現有技術的盲區/LCA指示器通常由可動的鏡反射元件支撐在后部,從而可以由本車駕駛員經鏡組件的反射元件看到。例如,反射元件的單層或多層反射涂層中可以形成可透射窗口,并且發光源或指示器可以定位成經窗口并且朝向本車駕駛員引導或發出光,從而可以由本車駕駛員看到。
因此,本領域需要一種改進的盲區/LCA指示器,其能夠容易地由本車駕駛員看到,并且其他車駕駛員不能看到。在EP?1652727中使用位于后視鏡處的指示器,其中指示燈能夠避免干擾駕駛員。為此,使用具有菲涅耳(Fresnel)透鏡的特殊光學設備以使得光能適應于駕駛員在不同座位位置的不同視野。使用菲涅耳透鏡,指示器顯示不均勻發光的透鏡。
EP2151350A1示出一種指示器,其使用接收LED光的光引導結構。光導覆蓋有保護電氣設備的分離的透鏡。
現有技術中已知形成具有主動背景光的液晶顯示器。標準顯示器使用發光元件作為透明板,LED在該板的外部面處將光輸入該板。為了使得分離的光均一,在透明板頂部安裝第二板或漫射屏。在發光元件的頂部使用漫射箔以使得光漫射也是已知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安裝在車輛的不同位置的用于大規模生產的用作指示燈的簡單發光元件,以及具有在整個指示器上具有相同亮度、針對駕駛員具有均勻外觀的指示器。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指示器的發光元件,指示器具有可以用于汽車的顯示功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發光元件,其包括大的光導主體和漫射層,其中漫射層直接模制在光導主體的表面上。
本發明提供一種指示器或顯示器,其通過顯示光或顯示信息向駕駛員提供信息。
本發明提供一種指示燈,其固定地位于外部后視鏡的鏡殼體或罩和/或基部處,以在鏡反射元件運動或調節以設置其視野時不運動或調節。
優選地,指示器固定地位于鏡殼體或外殼的內壁或部分處,從而能夠由本車的駕駛員容易地看見,同時其他車的駕駛員基本不能看見。指示器優選地位于鏡組件的成角度的向外延伸的向后部分處,該部分成角度從而遠離車輛的車身側面成角度地傾斜或延伸,使得指示器基本朝向本車駕駛員,并且能夠由本車的駕駛員容易地看見并且本車處或接近本車的其他車的駕駛員基本不能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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