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時速350公里及以上重軌鋼中超標鋁含量的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158346.0 | 申請日: | 2011-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422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16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峰;趙殿清;智建國;張曉光;井溢農;劉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C7/00 | 分類號: | C21C7/00;C21C5/28 |
| 代理公司: | 包頭市專利事務所 15101 | 代理人: | 莊英菊 |
| 地址: | 014010 內***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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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時速 350 公里 以上 重軌鋼中 超標 含量 控制 方法 | ||
【權利要求書】:
1.一種時速350公里及以上重軌鋼中超標鋁含量的控制方法,包括:轉爐、LF精煉爐、VD精煉爐、大方坯連鑄、步進式加熱爐、萬能軋機條件下生產時速350公里及以上重軌鋼,其特征在于,將LF精煉爐爐渣的堿度控制在2.0以下;轉爐及LF精煉爐加入的原輔料鋁的質量百分含量Al≤1.5%;將LF精煉爐渣中Al2O3的質量百分數控制在0-15%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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