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石油烴的高效催化轉化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79710.4 | 申請日: | 2011-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92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0 |
| 發明(設計)人: | 崔守業;許友好;姜楠;蔣東紅;劉四威;張毓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69/04 | 分類號: | C10G69/04;C10G6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龐立志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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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石油 高效 催化 轉化 方法 | ||
1.一種石油烴的高效催化轉化方法,其特征是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高硫蠟油與平衡活性較低且活性分布相對均勻的熱再生催化劑在催化裂化單元反應器的下部接觸并發生裂化反應,生成的油氣和含炭的催化劑上行在一定的反應環境下發生選擇性地氫轉移反應和異構化反應,分離反應油氣得到包含液化氣、汽油、柴油和催化蠟油的反應產物,待生催化劑經汽提、再生后循環使用;
(2)來自步驟(1)的催化蠟油和任選的其它二次加工蠟油進入加氫處理單元進行多環芳烴選擇性加氫。
2.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得加氫蠟油返回到催化裂化單元,作為催化裂化的原料油。
3.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的汽油進入汽油脫硫裝置,柴油進入柴油脫硫裝置。
4.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的再生煙氣進入煙氣處理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的煙氣排放。
5.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硫蠟油的硫含量大于0.5重%。
6.按照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硫蠟油的硫含量大于1.0重%。
7.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硫蠟油選自常壓塔頂油、常壓塔抽出的餾分油、直餾減壓蠟油、淺度加氫蠟油、焦化蠟油、脫瀝青油及其混合物。
8.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它二次加工蠟油選自焦化蠟油、脫瀝青油及其混合物。
9.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裂化反應條件如下:反應溫度為490℃~620℃,反應時間為0.5秒~2.0秒,催化劑與原料油的重量比為3~15∶1。
10.按照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裂化反應條件如下:反應溫度為500℃~600℃,反應時間為0.8秒~1.5秒,催化劑與原料油的重量比為3~12∶1。
11.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氫轉移反應和異構化反應條件如下:反應溫度為420℃~550℃,反應時間為2秒~30秒。
12.按照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氫轉移反應和異構化反應條件如下:反應溫度為460℃~500℃,反應時間為3秒~15秒。
13.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用的反應器選自等直徑提升管、等線速提升管、流化床或變徑提升管中之一,或者是由等直徑提升管和流化床構成的復合反應器。
14.按照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變徑提升管,第二反應區與第一反應區的直徑之比為1.5~5.0∶1。
15.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用的催化劑平衡活性為35~60。
16.按照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用的催化劑平衡活性為40~55。
17.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用的活性分布相對均勻的催化劑是指加入到催化裂化裝置內催化劑初始活性不超過80,該催化劑的自平衡時間為0.1小時~50小時。
18.按照權利要求1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用的活性分布相對均勻的催化劑是指加入到催化裂化裝置內催化劑初始活性不超過75,該催化劑的自平衡時間為0.1~30小時。
19.按照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用的活性分布相對均勻的催化劑是指加入到催化裂化裝置內催化劑初始活性不超過70,該催化劑的自平衡時間為0.1~10小時。
20.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用的催化劑是沸石催化劑,其活性組分選自Y型沸石、HY型沸石、超穩Y型沸石、ZSM-5系列沸石或具有五元環結構的高硅沸石、鎂堿沸石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任意比例的混合物。
21.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加氫處理反應條件為:反應壓力8.0~16.0MPa,反應溫度300~430℃,體積空速0.2~5.0h-1,氫油體積比300~1000Nm3/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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