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005444.0 | 申請日: | 2011-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807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春山;何紅興;闞濤;王紅巖;張鎖江;張香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B01J23/94 | 分類號: | B01J23/94;C10G4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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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190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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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焦油 加氫精制 催化劑 再生 方法 | ||
1.一種用于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脫除失活的催化劑表面的脫油,然后用含催化劑中活性金屬組分的溶液浸漬催化劑,再混入顆粒的堿性物質與催化劑一起在含氧氣氛下分段焙燒氧化再生,然后再分離出催化劑。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脫除失活的催化劑表面的殘油在反應器內進行,用精制油洗滌催化劑床層,所用精制油為醇類、苯類、酮類、煤油和汽油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洗滌時間為2~10小時。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浸漬溶液中活性金屬種類與催化劑中所含活性金屬相同,如六水合硝酸鎳、鉬酸銨和六水合硝酸鈷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浸漬溶液的濃度根據催化劑中催化金屬的損失量來確定,催化劑的浸漬時間為1~10小時。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顆粒的堿性物質為堿金屬或堿土金屬的氧化物或氫氧化物。
5.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加入的顆粒狀堿性物質為K2O或Na2O,加入量占催化劑的重量的20~30%,加入的堿性物質的粒徑小于催化劑的粒徑。
6.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再生條件為在150~200℃恒溫1~5小時,然后在200~250℃恒溫1~8小時,然后在300~350℃恒溫1~8小時,然后在450~550℃恒溫1~8小時。
7.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煤焦油加氫精制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再生條件為在170~200℃恒溫1~4小時,然后在230~250℃恒溫1~5小時,然后在330~350℃恒溫1~5小時,然后在470~500℃恒溫1~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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