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具有混合電動系統(tǒng)的車輛上設備的控制系統(tǒng)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80061043.0 | 申請日: | 2010-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22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J·比松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萬國卡車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00 | 分類號: | B60K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張?zhí)m英;浦易文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具有 混合 電動 系統(tǒng) 車輛 設備 控制系統(tǒng) | ||
說明書
相關申請
本申請要求在2009年11月6日提交的國際申請?zhí)朠CT/US09/63468、在2009年11月6日提交的國際申請?zhí)朠CT/US09/63470以及在2009年11月6日提交的國際申請?zhí)朠CT/US09/63561的優(yōu)先權。這些申請的全文都以參見的方式納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具有混合電動系統(tǒng)的車輛上的動力輸出(“PTO”)設備的液壓載荷控制系統(tǒng),并且更具體地涉及用于在PTO的由內燃機提供動力的操作和PTO的由混合電動系統(tǒng)提供動力的操作之間進行轉換的系統(tǒng)和方法,該PTO供給用于液壓載荷的動力。
背景技術
許多車輛現今使用混合電動系統(tǒng),以提升車輛的效率。混合電動系統(tǒng)通常包含內燃機,該內燃機操作發(fā)電機,該發(fā)電機產生可用于驅動電動機的電力,而電動機用于使車輛運動。電動機可用于為車輪提供動力以使車輛運動,或者電動機可用于對由內燃機和傳動機構提供給車輪的動力進行補充。在某些運行情況中,例如在低速運行條件下,電動機能將所有動力供給至車輪。除了提供動力來使車輛運動以外,混合電動傳送系統(tǒng)可用于為車輛的PTO提供動力,而PTO又對PTO驅動附件提供動力,PTO在由混合電動系統(tǒng)提供動力時有時也被稱作電氣PTO或EPTO。
在諸如載重汽車之類的一些車輛中,PTO可用于驅動車載車輛液壓系統(tǒng)的液壓泵。在一些構造中,可在車輛行駛時,對PTO驅動附件提供動力。在其它構造中,可在車輛靜止時,對PTO驅動附件提供動力,并且由內燃機來對車輛提供動力。可在車輛靜止或行進時對又一些其它部件進行驅動。為操作者提供用于任何類型PTO構造的控制裝置。
在一些PTO應用中,由于PTO應用的相對較低動力需求或間歇操作,車輛的特定內燃機可能不能高效地用作PTO應用的動力源。在這些情形下,混合電動系統(tǒng)會對PTO提供動力,也就是說可使用電動機和發(fā)電機來取代IC發(fā)動機來支持機械PTO。在動力需求較低的情形下,與內燃機相比,電動機和發(fā)電機通常會具有相對較低的寄生損失。在動力需求斷斷續(xù)續(xù)但需提供快速響應的情形下,電動機和發(fā)電機提供此種可能性,而不會使內燃機發(fā)生空載損失。
通常,一旦裝備有EPTO的混合電動車輛進入EPTO操作模式,則電動機和發(fā)電機保持不提供動力,直到提供有效輸入或動力指令信號為止。典型地,從通過安裝于車身的開關所接收的操作者輸入中產生動力指令信號,且該開關是數據連接模塊的一部分。此種模塊可以是在授予Kelwaski的美國專利6,272,402中描述的遠程動力模塊,且該專利的全部內容以參見的方式納入本文。開關經由諸如控制器局域網絡(CAN)之類的數據總線來傳送動力指令信號,該控制器局域網絡現在通常用于整合車輛控制功能。
用于操作牽引馬達的動力指令信號僅僅是可能產生的輸入中的一種,并且可由連接于車輛控制器局域網絡的牽引馬達控制器來接收。基于可從由卡車設備制造商(TEM)增添的數據連接模塊以及從其它來源供給的可能輸入的類型、數量以及復雜度,會出現關于對電動機和發(fā)電機進行適當控制的問題,尤其是在產品引入的初始階段或者是在如果車輛已經由操作者改裝或已受損而需進行現場維修的階段。于是,牽引馬達無法根據期望來運行。在引入產品時,TEM會發(fā)現其自身處于如下情況中:由于編程問題、與其它車輛編程相互作用或其它體系問題,數據連接模塊會無法提供用于EPTO操作的電動機和發(fā)電機操作所需的精確動力指令請求。
當PTO對適合于僅僅由停止車輛所使用的PTO驅動附件、例如提升附件或挖掘附件進行操作時,混合電動傳送系統(tǒng)可僅僅對車輛的PTO提供動力。在一些情況下,混合電動系統(tǒng)無法為PTO提供充足的動力,因此,PTO需要由內燃機來提供動力。在其它情況下,會需要對混合電動系統(tǒng)的電池進行重新充電。兼顧這些情況,如果PTO由混合電動系統(tǒng)提供動力,則PTO需要停止,使得內燃機能被啟動以將動力輸送給PTO,或者對混合電動系統(tǒng)的電池重新進行充電。因此,需要能夠將由混合電動系統(tǒng)所驅動的PTO關閉的系統(tǒng)和方法,使得內燃機可啟動以對PTO提供動力,或者對混合電動系統(tǒng)的電池重新進行充電。
發(fā)明內容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萬國卡車知識產權有限公司,未經萬國卡車知識產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80061043.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