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雙輪轍汽車的非轉向車輪的獨立懸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080053647.0 | 申請日: | 2010-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956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26 |
| 發明(設計)人: | E·達維;D·施利希特;J·米勒;B·保盧斯;A·普魯克納;R·科尼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G3/20 | 分類號: | B60G3/20;B60G3/22;B60G11/15;B60T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董華林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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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雙輪 汽車 轉向 車輪 獨立 懸架 | ||
1.雙輪轍汽車的非轉向車輪(1)的獨立懸架,該獨立懸架包括兩個分別在一個平面內且可彼此相對偏轉的導桿,這些平面中的每一個平面以不大于10°相對于汽車縱向方向傾斜并且以不大于10°相對于垂直線傾斜;
通過在第一導桿(3)的端部區段中在接納部(32)中固定車輪軸承(O、21),近似沿汽車縱向方向延伸的第一導桿(3)也起車輪支座的作用,并且該第一導桿(3)以其另一端部區段(D)經由在結構位置上基本上沿垂直方向延伸的擺動支柱(4)支承在車身(6)上;
另一基本上沿汽車縱向方向延伸的第二導桿(2)一方面以僅一個運動學的旋轉自由度鉸接地支承在車身(6)上,而另一方面以僅一個運動學的旋轉自由度在車輪軸承(O)與擺動支柱(4)的固定點(D)之間與第一導桿(3)鉸接連接;
并且除了建立第一導桿(3)與第二導桿(2)之間的鉸接連接部的連接元件(7)之外,沒有設置其它的引導車輪的導桿。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第二導桿(2)以及第一導桿(3)的在車輪軸承(O)和第一導桿與第二導桿(2)的鉸接連接部之間的區段在結構位置上在側向投影中(沿汽車橫向方向)處在車輪(1)的輪輞之內。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導桿(3)與第二導桿(2)之間的鉸接連接部中設置影響車輪(1)相對于車身(6)的運動的旋轉減振元件(35)和/或旋轉彈簧元件。
4.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在第二導桿(2)在車身(6)上的鉸接連接部中設置影響車輪(1)相對于車身(6)的運動的旋轉減振元件和/或旋轉彈簧元件(15),所述旋轉彈簧元件優選為扭力彈簧(15)的形式。
5.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第一導桿(3)與第二導桿(2)之間的鉸接連接部的轉軸(7*)在結構位置上相對水平線和/或相對汽車橫向方向微小地傾斜。
6.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導桿(3)與第二導桿(2)之間和/或在第二導桿(2)與車身(6)之間的鉸接連接部包括允許彈性運動學的相對運動的橡膠軸承。
7.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第二導桿(2)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架(9)上,該支架經由允許彈性運動學的相對運動的橡膠軸承固定在車身(6)上。
8.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擺動支柱(4)在第一導桿(3)上和在車身(6)上的鉸接這樣構成,即該擺動支柱(4)約束車輪懸架的僅一個運動學的自由度。
9.按照權利要求1至7之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擺動支柱(4)構成為三角形導桿的形式,該三角形導桿包括在車身(6)上的鉸接點(E)中的加寬的底面,因此在汽車行駛中作用到車輪(1)上的橫向力附加地支承在該所述點(E)中。
10.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項所述的獨立懸架,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導桿(3)的車輪軸承接納部(32)中支承制動鉗連接結構(12),該制動鉗連接結構經由制動支柱(13)支承在車身(6)上并且支承制動鉗(58),該制動鉗與制動盤配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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