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組合藥物無效
| 申請號: | 201080044730.1 | 申請日: | 2010-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61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A·夏爾馬 | 申請(專利權)人: | A·夏爾馬;S·沙阿 |
| 主分類號: | A61K31/196 | 分類號: | A61K31/196;A61K31/381;A61K31/407;A61K31/47;A61K31/573;A61K45/06;A61P29/00;A61P5/4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過曉東 |
| 地址: | 英國貝*** | 國省代碼: | 英國;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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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組合 藥物 | ||
1.用于治療機體組織炎癥的藥物,包括與非甾體抗炎藥(NSAID)組合的具有藥學活性的類固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類固醇包括皮質類固醇。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類固醇包括糖皮質激素類固醇。
4.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類固醇包括地塞米松、氟甲松龍、強的松龍和倍他米松中的至少一種。
5.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NSAID包括環氧合酶(COX)抑制劑。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環氧合酶抑制劑包括COX-1抑制劑和/或COX-2抑制劑。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NSAID包括白三烯抑制劑,如孟魯司特或齊留通。
8.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NSAID包括酮咯酸、雙氯滅痛、消炎痛、布洛芬和阿司匹林(乙酰水楊酸)中的至少一種。
9.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進一步包括肥大細胞穩定劑,如色酮類,可選地為色甘酸鈉。
10.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進一步包括抗組胺藥,如苯海拉明、氯雷他定、地氯雷他定、氯苯甲嗪和氯苯那敏中的至少一種。
11.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適用于給藥至人或動物的眼睛或鄰近組織。
12.用于機體組織炎癥治療的藥物,包括抗組胺藥和NSAID。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抗組胺藥包括苯海拉明、氯雷他定、地氯雷他定、氯苯甲嗪和氯苯那敏中的至少一種。
14.如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NSAID包括環氧合酶(COX)抑制劑。
15.用于機體組織炎癥治療的藥物,包括肥大細胞穩定劑和NSAID。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肥大細胞穩定劑包括色酮類,可選地為色甘酸鈉。
17.如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藥物,其中所述NSAID包括環氧合酶(COX)抑制劑。
18.用于機體組織炎癥治療的藥物,包括具有藥學活性的類固醇和抗組胺藥。
19.用于機體組織炎癥治療的藥物,包括具有藥學活性的類固醇和肥大細胞穩定劑。
20.用于機體組織炎癥治療的藥物,包括抗組胺藥和肥大細胞穩定劑。
21.適用于機體組織炎癥治療的藥物,包括具有藥學活性的類固醇、NSAID、抗組胺藥和肥大細胞穩定劑中的任意兩種、任意三種或全部的組合。
22.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適用于局部給藥。
23.如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包括能夠給藥至病人眼睛或其周圍環境的液體組合物,如滴眼液。
24.如權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適用于透皮給藥,例如包括透皮貼劑。
25.如權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包括緩釋組合物。
26.人或動物機體組織炎癥的治療方法,包括施用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藥物。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治療方法,其中所述炎癥包括眼、眼內或眼周圍組織的炎癥。
28.如權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治療方法,其中所述炎癥是手術治療的后果,特別是眼睛和/或其周圍手術治療的后果。
29.如權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治療方法,其中所述炎癥是感染的后果。
30.如權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治療方法,其中所述炎癥是過敏性反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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