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601946.0 | 申請日: | 2010-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04810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05 |
| 發明(設計)人: | 張淵毅;王天樹;劉俊峰;陸游龍;王茜鶯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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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
第一顯示屏幕和第二顯示屏幕,所述第一顯示屏幕和所述第二顯示屏幕設置于所述殼體上,所述第一顯示屏幕和所述第二顯示屏幕為不同類型的顯示屏幕;
用于控制所述第一顯示屏幕和所述第二顯示屏幕顯示媒體信息的處理模塊,設置于所述殼體內部,與所述第一顯示屏幕和所述第二顯示屏幕電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為直板式電子設備,所述殼體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第一顯示屏幕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第二顯示屏幕設置于所述第二殼體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通過一滑動軸滑動連接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第一殼體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二殼體作滑動運動,所述第一顯示屏幕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第二顯示屏幕設置于所述第二殼體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通過一轉動軸連接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第一殼體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二殼體作翻轉和/或旋轉運動,所述第一顯示屏幕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第二顯示屏幕設置于所述第二殼體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模塊能夠控制所述第一顯示屏幕和所述第二顯示屏幕中的其中一個顯示屏幕處于開啟狀態,另一個顯示屏幕處于關閉狀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用于檢測三個夾角之中的至少一個夾角的角度檢測模塊,所述三個夾角為所述第一顯示屏幕相對于所述第二顯示屏幕的翻轉角度、所述第一顯示屏幕與水平面的夾角以及所述第二顯示屏幕與水平面的夾角;
進一步用于根據所述三個夾角之中的至少一個夾角,控制所述第一顯示屏幕和/或所述第二顯示屏幕縱向顯示媒體信息或橫向顯示媒體信息的處理模塊,與所述角度檢測模塊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用于檢測外界光線強度的光線檢測模塊;
用于根據所述外界光線強度,選擇所述第一顯示屏幕或所述第二顯示屏幕顯示媒體信息的選擇模塊,與所述光線檢測模塊連接。
8.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類型的顯示屏幕為顯示原理不同的顯示屏幕、單位面積耗電量不同的顯示屏幕、顏色基色不同的顯示屏幕、背光源不同的顯示屏幕、材質不同的顯示屏幕或顯示器件不同的顯示屏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顯示屏幕或所述第二顯示屏幕為以下類型的顯示屏幕中的一種:E-ink顯示屏幕、LCD顯示屏幕、半透明顯示屏幕、單基色顯示屏幕、雙基色顯示屏幕、全彩色顯示屏幕、LED數碼顯示屏幕、LED點陣圖文顯示屏幕、LED視頻顯示屏幕、TFT顯示屏幕、TFD顯示屏幕、STN顯示屏幕、OLED顯示屏幕、EL背光源顯示屏幕、CCFL背光源顯示屏幕以及LED背光源顯示屏幕。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與所述第一顯示屏幕至少部分重疊設置的第一觸摸式顯示單元;和/或
與所述第二顯示屏幕至少部分重疊設置的第二觸摸式顯示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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