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20289780.3 | 申請日: | 2010-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7800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鐘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鐘慶 |
| 主分類號: | F41B15/00 | 分類號: | F41B15/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01 | 代理人: | 王兵;黃美娟 |
| 地址: | 310009***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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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緝捕 防暴 裝置 | ||
1.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包括能扣緊犯人肢體的捕捉環和便于使用者手持的長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捕捉環的封閉端與所述的長桿連接,所述的捕捉環的開口端設有能封閉其開口的鎖桿,所述的封閉端與所述的長桿垂直;
所述的鎖桿包括與捕捉環的左側桿鉸接的左子桿、和與右側桿鉸接的右子桿,左、右子桿的自由端對接;
所述的子桿與其對應的側桿間設有彈簧,所述的側桿上設有阻止對應子桿向外擺動的擋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捕捉環的封閉端設有與所述的長桿插接式連接的套筒桿,所述的長桿上設有第一彈性鎖扣,所述的套筒桿上設有與所述的第一彈性鎖扣適配的第一鎖孔。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捕捉環由左半部和右半部組合而成,所述的左半部的封閉端與所述的長桿連接,所述的右半部的封閉端設有與之垂直的延伸段;
所述的套筒桿允許所述的右半部的延伸段插入其內,所述的套筒桿與所述的左半部封閉端的連接部上設有允許所述的右側桿進入其內的卡口,所述的卡口正對所述的左側桿;
所述的延伸段上設有第二彈性鎖扣,所述的連接部上設有與所述的第二彈性鎖扣適配的第二鎖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長桿由多節短桿拼接而成,相鄰的短桿通過接合裝置連接,所述的接合裝置包括固定于前一短桿的后套筒和固定于后一短桿的前端的前套筒,前一短桿的尾端外露于所述的后套筒;后一短桿中空以便前一短桿插入其內,前一短桿的尾端設有第三彈性鎖扣,后一短桿及后套筒上設有與所述的第三彈性鎖扣適配的第三鎖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套筒具有向外延伸的翅片,所述的前套筒的翅片上設有滑槽,所述的后套筒的翅片上設有能插入并滑動于所述的滑槽之內的銷軸;所述的銷軸位于所述的滑槽的尾端時,前、后短桿脫離,所述的銷軸位于所述的滑槽的前端時,前、后套筒首尾相抵。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其特征在于:后一短桿的前端內藏于所述的前套筒。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翅片沿對應的套筒的軸線對稱設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緝捕防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桿上固接一與人的肢體適配的套索,所述的套索一端與所述的左子桿固接,另一端與所述的右子桿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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