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稅控器及稅控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020142828.8 | 申請日: | 2010-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6549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偉民;程永生;鄧武陵;張紹濤;朱上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桑達商用機器有限公司;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G1/14 | 分類號: | G07G1/1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37 | 代理人: | 張全文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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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稅控器 系統 | ||
1.一種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稅控器包括:
中央控制單元;
連接在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一移動存儲單元之間的USB接口;
連接在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銷售前端之間的數據接收口,所述數據接收口將所述銷售前端發送的打印數據傳送給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根據所述中央控制單元預存的關鍵字提取出攔截數據;
連接所述中央控制單元的稅控運算單元,所述稅控運算單元根據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提取出的所述攔截數據及所述稅控運算單元存儲的發票號碼,生成稅控數據并存儲,所述稅控運算單元在報稅時通過所述USB接口將存儲的所述稅控數據發送給所述移動存儲單元;
連接在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打印終端之間的數據發送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稅控器還包括:
連接外部設備的程序下載接口,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或稅控運算單元通過所述程序下載接口從所述外部設備下載或更新程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稅控器還包括網絡控制器、第一接口以及第二接口;所述網絡控制器通過所述第一接口連接所述銷售前端,所述網絡控制器通過所述第二接口連接所述中央控制單元。
4.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存儲單元是USBKEY;所述銷售前端是POS機。
5.一種稅控系統,包括一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稅控系統還包括一移動存儲單元,所述稅控器采用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稅控器。
6.一種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稅控器包括網絡控制器以及第二接口,所述網絡控制器通過所述第二接口連接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所述稅控器還包括:
中央控制單元;
連接在所述網絡控制器和一中央稅控管理單元之間的第三接口,所述中央稅控管理單元同時連接一移動存儲單元;
連接在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銷售前端之間的數據接收口,所述數據接收口將所述銷售前端發送的打印數據傳送給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根據所述中央控制單元預存的關鍵字提取出攔截數據;
連接所述中央控制單元的稅控運算單元,所述稅控運算單元根據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提取出的所述攔截數據及所述稅控運算單元存儲的發票號碼,生成稅控數據并存儲,所述稅控運算單元在報稅時順次通過所述第二接口、網絡控制器、第三接口、中央稅控管理單元將存儲的所述稅控數據發送給所述移動存儲單元;
連接在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打印終端之間的數據發送口。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稅控器還包括一連接所述中央控制單元的USB接口。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存儲單元是USBKEY;所述銷售前端是POS機。
9.一種稅控系統,包括至少一個稅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稅控系統還包括一連接所述至少一個稅控器的中央稅控管理單元,以及與所述中央稅控管理單元連接的移動存儲單元,所述稅控器包括網絡控制器以及第二接口,所述網絡控制器通過所述第二接口連接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所述稅控器還包括:
中央控制單元;
連接在所述網絡控制器和所述中央稅控管理單元之間的第三接口,所述中央稅控管理單元同時連接所述移動存儲單元;
連接在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銷售前端之間的數據接收口,所述數據接收口將所述銷售前端發送的打印數據傳送給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根據所述中央控制單元預存的關鍵字提取出攔截數據;
連接所述中央控制單元的稅控運算單元,所述稅控運算單元根據所述中央控制單元提取出的所述攔截數據及所述稅控運算單元存儲的發票號碼,生成稅控數據并存儲,所述稅控運算單元在報稅時順次通過所述第二接口、網絡控制器、第三接口、中央稅控管理單元將存儲的所述稅控數據發送給所述移動存儲單元;
連接在所述中央控制單元和打印終端之間的數據發送口。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稅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存儲單元是USBKEY;所述銷售前端是POS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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