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及內燃機的控制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06892.4 | 申請日: | 2010-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20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中村信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汽車系統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2D13/00 | 分類號: | F02D13/00;F01L13/08;F01L1/34;F01L9/02;F01L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波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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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燃機 控制 裝置 控制系統 | ||
1.一種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對曲軸位置變更機構和可變氣門裝置進行控制,所述曲軸位置變更機構能夠變更內燃機曲軸的旋轉停止位置,所述可變氣門裝置通過變更控制軸的位置而使至少有多個氣缸的進氣門的工作角發生變化,所述內燃機的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內燃機停止時,利用所述可變氣門裝置進行控制,從而產生所有氣缸的進氣門為非升程狀態的期間,并且,利用所述曲軸位置變更機構將曲軸的停止位置控制成為所述氣門關閉期間,
在所述內燃機再啟動時,在曲軸旋轉之前,將所述可變氣門裝置控制成為與內燃機狀態對應的進氣門的啟動升程特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變氣門裝置能夠對進氣門的工作角進行控制而直至進氣門的工作角成為不為零的最小工作角,在內燃機停止時,利用所述可變氣門裝置將進氣門的工作角控制成為最小工作角。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內燃機再啟動時的內燃機溫度在規定的第一溫度以下時,將進氣門的關閉時期控制成為進氣行程的活塞下死點附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內燃機再啟動時的內燃機溫度是超過所述第一溫度的第二溫度以上時,將所述進氣門的關閉時期控制為在進氣行程的活塞下死點附近產生偏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內燃機再啟動時的內燃機溫度為所述第一溫度以下時,將進氣門的工作角控制為比內燃機溫度超過所述第一溫度且不足第二溫度時要大、并且比內燃機溫度超過所述第二溫度時要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可變氣門裝置被控制成為進氣門的啟動升程特性之后,開始進行曲軸旋轉。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將內燃機停止時的曲軸的停止位置范圍規定為包含氣缸壓縮行程的活塞上死點的規足范圍。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將內燃機停止時的曲軸的停止位置范圍規定為包含氣缸壓縮行程的活塞上死點之前的范圍。
9.一種內燃機的控制裝置,其對曲軸位置變更機構和可變氣門裝置進行控制,所述曲軸位置變更機構能夠變更內燃機曲軸的旋轉停止位置,所述可變氣門裝置通過變更控制軸的位置而使多個氣缸的進氣門的工作角發生變化,所述內燃機的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內燃機停止時,利用所述可變氣門裝置和曲軸位置變更機構進行控制,使得來自閥簧的彈簧負荷不作用于所述控制軸,
在所述內燃機再啟動時,在曲軸旋轉之前,將所述控制軸的位置控制成為適于啟動的位置。
10.一種內燃機的控制系統,具備:曲軸位置變更機構,其能夠變更內燃機的曲軸的旋轉停止位置;可變氣門裝置,其使多個氣缸的進氣門的工作角和升程量發生變化;以及控制裝置,其進行對所述曲軸位置變更機構和所述可變氣門裝置的控制,所述內燃機的控制系統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內燃機停止時,利用所述可變氣門裝置進行控制而成為產生所有氣缸的進氣門為非升程狀態的氣門關閉期間的狀態,并且,利用所述曲軸位置變更機構將曲軸的停止位置控制成為所述氣門關閉期間,
在所述內燃機再啟動時,在曲軸旋轉之前,將所述可變氣門裝置針對對應內燃機狀態的進氣門的啟動升程特性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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