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電石渣制取復合脫硫劑進行脫硫的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94064.9 | 申請日: | 2010-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888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9-21 |
| 發明(設計)人: | 楊斌;樂翠華;萬先凱;張超;謝巧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浙大海元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0 | 分類號: | B01D53/80;B01D53/50;B09B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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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電石 制取 復合 脫硫 進行 工藝 | ||
1.一種利用電石渣制取復合脫硫劑進行脫硫的工藝,其特征在于它的步驟如下:
1)將摩爾比為1.4∶1~1.6∶1的脫水電石渣與石灰進行水合反應,得到固體產物;
2)將固體產物加水研磨成100~350目固體顆粒;
3)將100~350目固體顆粒加水混合得到重量百分比濃度為濃度在15~40%的復合脫硫劑;
4)將復合脫硫劑泵入濕法脫硫系統,進行煙氣脫硫,得到石膏漿液;
5)石膏漿液經分離,固形物脫水生成石膏,上清液回流制取電石渣復合脫硫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電石渣制取復合脫硫劑進行脫硫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復合脫硫劑泵入濕法脫硫系統,進行煙氣脫硫時:當煙氣含硫量為7500~15000mg/m3,采用重量百分比濃度為25~30%的復合脫硫劑;當煙氣含硫量為3500~7500mg/m3,采用重量百分比濃度為20~25%的復合脫硫劑;當煙氣含硫量為500~3500mg/m3時,采用重量百分比濃度為15~20%的復合脫硫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電石渣制取復合脫硫劑進行脫硫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形物脫水生成石膏中的CaSO4的重量百分比濃度為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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