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及可移離座椅裝置的嬰兒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49650.1 | 申請日: | 2010-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439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崔宗旺;陳舜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9/12 | 分類號: | B62B9/1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張艷美;郝傳鑫 |
| 地址: | 中國香港中環永***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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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座椅 角度 調節 裝置 離座 嬰兒 | ||
1.一種座椅角度調節裝置,適于安裝于嬰兒車車架與座椅之間,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件、移動件、固定件及調整件,所述連接件固定安裝于所述座椅的背靠部上,且所述連接件上開設有第一收容腔,所述固定件與所述車架固定連接并與所述連接件樞接以使所述座椅的背靠部樞接于所述車架上,且所述固定件正對所述第一收容腔開設有第二收容腔,所述移動件可滑動地收容于所述第一收容腔與所述第二收容腔之間,所述調整件可移動地安裝于所述連接件上,當所述調整件移動時將所述移動件推入所述第二收容腔內,以使所述座椅的背靠部可相對所述車架轉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的一側在垂直方向開設有收容槽,且所述收容槽與所述第一收容腔連通,所述調整件滑動地設置于所述收容槽中。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件具有一第一斜面,且所述移動件具有一第二斜面,當所述調整件移動時,所述第一斜面推擠所述第二斜面以推動所述移動件移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收容腔與第二收容腔之間具有一水平的轉軸,當所述調整件移動時,將推動所述移動件沿所述轉軸移動。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一彈性組件,所述調整件上在與所述第一斜面同一側形成有一收容空間,所述收容槽的中部向外凸伸形成一抵柱,所述第一彈性組件的二端分別抵接于所述收容空間的壁上及抵柱上。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件的中心分別向所述連接件與固定件凸伸形成圓柱,所述第二斜面設置于所述圓柱鄰近所述連接件的一端。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件為齒輪,所述第一收容腔與第二收容腔的內壁分別部分向中心凸伸形成若干卡合片以卡合所述齒輪。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具有大小尺寸不一的齒,且所述第一收容腔的所述卡合片之間形成多個大小不一的卡合槽以與所述齒輪的齒相對應卡合。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件的中心分別向所述連接件與固定件凸伸形成圓柱,所述第二斜面設置于所述圓柱上,且所述轉軸貫穿所述圓柱。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彈性組件,所述第二彈性組件位于所述移動件與固定件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角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包括一座椅部,所述座椅部通過所述連接件與所述背靠部連接,當所述背靠部相對所述車架轉動時,所述座椅部一起相對所述車架轉動。
12.一種嬰兒車,包括:車架、若干車輪及座椅,所述車輪可旋轉地樞接于所述車架的下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通過一卡合裝置可移離裝設于所述車架上,所述卡合裝置包括一位于車架上的卡合塊及一位于座椅上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可與所述卡合塊卡合,以將所述座椅裝設于所述車架上。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定件的一側設置有容置槽,所述卡合塊可滑動地與所述容置槽結合,以將所述座椅裝設于所述車架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裝置還包括一操作件,所述操作件樞接于所述固定件上。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塊的下端向下凸伸形成卡合肋,當所述座椅裝設于所述車架上時,所述操作件與所述卡合肋可相互卡合。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件的上端形成有操作部,其下端向所述卡合塊彎折延伸形成卡合鉤,所述卡合鉤卡合于所述卡合塊的卡合肋上,以將所述座椅樞接于所述車架上。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上相對所述容置槽的另一側設置有長形槽,所述操作件樞接于所述長型槽內,所述操作件鄰近所述操作部的兩側均向外凸伸形成兩樞轉銷,所述長形槽上相應形成有收容所述樞轉銷的缺口,且所述樞轉銷到所述操作部的距離小于到所述卡合鉤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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