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壓縮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30170.0 | 申請日: | 2010-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566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26 |
| 發明(設計)人: | 大澤拓也;吉田力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克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4B49/06 | 分類號: | F04B49/0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車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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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機 | ||
1.一種壓縮機,基于電動機(3)的旋轉驅動來驅動彼此相對設置的第一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a)和第二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b),由此生成壓縮空氣而貯存于貯存罐(8)中,所述壓縮機(1)中,具備:
控制所述電動機(3)的旋轉驅動量的旋轉驅動量控制部(5);以及
檢測所述貯存罐(8)內的壓力狀態的壓力狀態檢測部(12),
所述第一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a)所負荷的載荷與所述第二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b)所負荷的載荷根據所述貯存罐(8)的壓力狀態而不同,
在由所述壓力狀態檢測部(12)檢測出的壓力狀態處于規定范圍內時,所述旋轉驅動量控制部(5)使所述電動機(3)的旋轉驅動量與處于規定范圍外時相比減少,
所述壓力狀態的所述規定范圍是所述第一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a)所負荷的載荷值和所述第二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b)所負荷的載荷值一致時的所述貯存罐(8)的壓力值前后的范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中,
所述第一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a)所負荷的載荷值與所述第二壓縮空氣生成裝置(13b)所負荷的載荷值一致時的所述貯存罐(8)的壓力值,是所述壓力狀態的所述規定范圍的上限值與下限值的中央的值。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壓縮機,其中,
在所述旋轉驅動量控制部(5)中減少的所述電動機的所述旋轉驅動量被設定為如下的程度:使進行該減少后的壓縮機的驅動聲的聲壓維持進行減少前的壓縮機的驅動聲的聲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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