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火焰報警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28100.1 | 申請日: | 2010-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944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H·迪特默;D·西默;P·朱爾則;B·齊姆斯;A·格羅澀夫;A·施塔默;K·倫凱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鞍點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17/12 | 分類號: | G08B17/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趙科 |
| 地址: | 德國巴特***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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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火焰 報警器 | ||
1.一種火焰報警器,由外殼組成,在所述外殼內設置光學窗口(7)、至少一個傳感器(8.1,8.2)和至少一個輻射源(9.1,9.2),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光學窗口(7)上面設置反射器保護柵或者反射器保護環(2.1,2.2),所述反射器保護柵或者反射器保護環(2.1,2.2)適于保護所述光學窗口(7)不受機械沖擊,使UV輻射或者IR輻射(16)以足夠的程度穿過,以及在其內側面從外殼內部反射UV輻射和IR輻射(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反射器保護柵或者反射器保護環(2.1,2.2)是可更換的。
3.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由上外殼部(1.1)和下外殼部(1.2)組成,在上外殼部(1.1)內設置光學窗口(7)、反射器保護柵或者反射器保護環(2.1,2.2)、輻射傳感器(8.1,8.2)和輻射源(9.1,9.2),在下外殼部(1.2)內設置導線入口和用于引線的接頭以及與上外殼部(1.1)的電氣插接設備(1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上外殼部(1.1)內的輻射傳感器是UV輻射傳感器(8.1)和/或IR輻射傳感器(8.2)。
5.根據權利要求1到4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輻射傳感器(8.1,8.2)被設置在用于電子組件(18,19)的不同的平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1到5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輻射源表示一個UV輻射源和/或至少一個或者多個IR輻射源(9.1,9.2)。
7.根據權利要求1到6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在上外殼部(1.1)內設置帶有可更換的通信模塊(16)的插接設備(15)。
8.根據權利要求1到7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光學窗口(7)由CaF2、藍寶石或者另一可透射UV/IR的材料構成。
9.根據權利要求1到8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反射器保護柵(2.1)或者反射器保護環(2.2)被構造為具有彈性,并且以其端部卡到外殼的上外殼部(1.1)的適配凸緣(4)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到9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反射器保護柵或者反射器保護環(2.1,2.2)具有不同寬度的接片(3.1,3.2)作為轉動防護,這些接片能插入適配凸緣(4)的空隙(5.1,5.2)內并能在其中卡鎖。
11.根據權利要求1到10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在上外殼部(1.1)內設置尋址開關(17)。
12.根據權利要求1到11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反射器保護柵或者反射器保護環(2.1,2.2)由金屬片或者塑料制成。
13.根據權利要求1到12中之一所述的火焰報警器,其特征在于,設置服務接口(20),用于聯系服務設備以進行配置、賦予參數和用于軟件更新,以及用于向計算機或者數據庫傳輸歷史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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