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吡啶堿的生產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47212.4 | 申請日: | 2010-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197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洪濤;齊國禎;鐘思青;李曉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7D213/16 | 分類號: | C07D213/16;C07D213/09;C07D213/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東方易知識產權事務所 31121 | 代理人: | 沈原 |
| 地址: | 100029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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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吡啶 生產 方法 | ||
1.一種吡啶堿的生產方法,以氨和至少一種C1~C5的羰基化合物為原料,以摩爾比計羰基化合物與氨的比值為1∶0.6~7.7,在反應溫度為300~550℃,反應壓力以表壓計為1~2000KPa,重量空速為1~20小時-1的條件下,在流化床反應器內,原料與分子篩催化劑接觸生成包含吡啶堿的產物物流I,該產物物流I與催化劑流動方式如下:
a)所述產物物流I與夾帶催化劑進入沉降器,催化劑在沉降器底部經汽提后,氣相產物流經旋風分離器脫除催化劑后去分離工段;
b)沉降器內一部分催化劑經循環管線至反應器,其余催化劑經待生管線至再生器,循環管線至反應器的催化劑質量/待生管線至再生器的催化劑質量的比值為0.01~100∶1;
c)再生后的催化劑從再生器進入脫氣罐,經脫除氣體后催化劑經再生管線返回至反應器;
d)保持流化床反應器內催化劑的平均積碳量以質量分數計為0.001~5.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原料中的C1~C5的羰基化合物為甲醛和乙醛,且以摩爾比計甲醛∶乙醛∶氨=0.3~1.5∶1∶1.5~1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摩爾比計甲醛∶乙醛∶氨=0.5~1.0∶1∶2.0~5.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分子篩催化劑包括選自ZSM-5、ZSM-11、ZSM-12、ZSM-22、ZSM-23、ZSM-35、ZSM-48、ZSM-57、ZSM-58、MCM-22、MCM-36、MCM-49、MCM-56、β沸石、X沸石或Y沸石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分子篩催化劑為ZSM-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分子篩催化劑SiO2/Al2O3摩爾比為30~30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循環管線至反應器的催化劑質量/待生管線至再生器的催化劑質量的比值為2~40∶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流化床反應器內催化劑的平均積碳量以質量分數計為0.4~3.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吡啶堿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流化床反應器內催化劑的平均積碳量以質量分數計為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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