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物體識別裝置以及物體識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55815.4 | 申請日: | 2009-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14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8 |
| 發明(設計)人: | 原田知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8G1/16 | 分類號: | G08G1/16;B60R21/00;G01S13/42;G01S13/9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立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黃威;孫麗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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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體 識別 裝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種物體識別裝置,其被搭載在車輛上,并具備:
檢測單元,其通過向所述車輛的前方的物體照射電磁波,并接收由該物體反射的反射波,從而對物體進行檢測;
目標信息計算單元,其利用所述檢測單元接收到的信號,來計算包括所檢測出的該物體的移動方向在內的信息,以作為目標信息;
車輛信息計算單元,其利用從所述車輛獲得的信息,來計算包括所述車輛的移動方向在內的信息,以作為車輛信息;
處理單元,其根據所述目標信息中所包含的表示所述物體的移動方向的信息、以及所述車輛信息中所包含的表示所述車輛的移動方向的信息,而對在所述檢測單元檢測出的物體中所述電磁波在所述物體的哪個部位處被反射進行推斷,并根據該推斷結果,對相對于所述車輛的、所述物體所存在的存在區域進行計算。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體識別裝置,其中,
還具備碰撞判斷單元,所述碰撞判斷單元假定所述檢測單元檢測出的物體存在于由所述處理單元計算出的所述存在區域內,并對所述車輛和所述物體發生碰撞的危險性進行判斷。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物體識別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部位為,所述物體中的移動方向上的前端角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體識別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處理單元假定所述檢測單元檢測出的物體為其它車輛,并以反射所述電磁波的所述前端部位的位置為基準,來計算假想了所述其它車輛的形狀的區域,以作為所述存在區域。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物體識別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處理單元計算從所述物體向該物體的移動方向延伸的線、與從所述車輛向該車輛的移動方向延伸的線之間所形成的角度,以作為碰撞角度,并根據該碰撞角度,對在所述檢測單元檢測出的物體中所述電磁波在哪個所述前端部位處被反射進行推斷。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體識別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碰撞角度為直角或者大致直角時,所述處理單元推斷為,所述電磁波在各個所述前端部位中的所述車輛側的所述前端部位處被反射。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體識別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碰撞角度不為直角或者大致直角時,所述處理單元推斷為,所述電磁波在各個所述前端部位中,最接近于從所述車輛向該車輛的移動方向延伸的線的、所述其它車輛的所述前端部位處被反射。
8.一種物體識別方法,其被搭載在車輛上,并包括:
檢測步驟,通過向所述車輛的前方的物體照射電磁波,并接收由該物體所反射的反射波,從而對物體進行檢測;
目標信息計算步驟,利用在所述檢測步驟中接收到的信號,來計算包含所檢測出的該物體的移動方向在內的信息,以作為目標信息;
車輛信息計算步驟,利用從所述車輛獲得的信息,來計算包含所述車輛的移動方向在內的信息,以作為車輛信息;
處理步驟,根據所述目標信息中所包含表示所述物體的移動方向的信息、以及所述車輛信息中所包含的表示所述車輛的移動方向的信息,對在所述檢測步驟檢測出的物體中,所述電磁波在所述物體的哪個部位處被反射進行推斷,并根據該推斷結果,對相對于所述車輛的、所述物體所存在的存在區域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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