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括對外力具有更高抵抗力的螺栓緊固部的結構體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49310.7 | 申請日: | 2009-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4546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16 |
| 發明(設計)人: | 岡幸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25/08 | 分類號: | B62D25/08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張建濤;車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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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括 外力 具有 更高 抵抗力 螺栓 緊固 結構 | ||
1.一種結構體,在所述結構體中,兩個結構構件每個均包括厚部并且具有多個螺栓孔,其中,所述兩個結構構件在所述厚部處交迭并且利用螺栓在交迭部處緊固在一起,所述螺栓分別貫穿所述多個螺栓孔,所述結構體的特征在于:
對于在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分別設置一定量的間隙,使得在所述兩個結構構件中的至少一個結構構件通過外力變形后,作用在所述螺栓上的、由施加到所述結構體的外力導致的剪切力是均勻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體,其中:
所述結構體安裝在車身上;并且
當車輛碰撞時,所述外力施加到所述結構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體,其中:
所述結構體是地板橫梁,所述地板橫梁連接到汽車車身的左右側框架的底部部分;并且
所述兩個結構構件是角撐件和所述地板橫梁的中心部,所述角撐件連接到所述地板橫梁的中心部的端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體,其中:
所述結構體是車頂橫梁,所述車頂橫梁連接到汽車車身的左右側框架的頂部部分;并且
所述兩個結構構件是角撐件和所述車頂橫梁的中心部,所述角撐件連接到所述車頂橫梁的中心部的端部。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結構體,其中:
所述外力由于所述車輛的側面碰撞而從外部施加至所述汽車車身;并且
對于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中的至少一個的橫向中間部中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在外力施加方向上的間隙余量大于如下的間隙余量,即:對于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的側部上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在外力施加方向上的間隙余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體,其中形成于所述橫向中間部中的所述螺栓孔與設置在形成于所述橫向中間部中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直徑之間的直徑差大于如下的直徑差,即: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的側部上的所述螺栓孔與設置在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的所述側部上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之間的直徑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體,其中形成于所述橫向中間部上的所述螺栓孔是細長孔。
8.根據權利要求5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結構體,其中:
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形成有帽形橫截面,在所述帽形橫截面中,凹入部形成于所述橫向中間部處并且側肋沿著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的側部形成,并且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在所述帽形橫截面的所述凹入部和所述側肋處部分地交迭;
所述螺栓孔分別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交迭處的所述凹入部的中間部和所述側肋中;并且
對于形成于所述凹入部的中間部上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在所述外力施加方向上的間隙余量大于如下的間隙余量,即:對于形成于所述側肋上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在所述外力施加方向上的間隙余量。
9.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結構體,其中:
所述外力由于所述車輛的側面碰撞而從外部施加至所述汽車車身;并且
對于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中的至少一個的側部上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在外力施加方向上的間隙余量大于如下的間隙余量,即:對于形成在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中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在外力施加方向上的間隙余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結構體,其中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的側部上的所述螺栓孔與設置在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的所述側部上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之間的直徑差大于如下的直徑差,即:形成于所述橫向中間部中的所述螺栓孔與設置在形成于所述橫向中間部中的所述螺栓孔處的所述螺栓的直徑之間的直徑差。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結構體,其中形成于所述中心部和所述角撐件中的至少一個的所述側部上的所述螺栓孔是細長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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