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45083.0 | 申請日: | 2009-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100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0-05 |
| 發明(設計)人: | 維爾納·庫爾曼;邁爾克·舒曼;托馬斯·霍弗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斯蘭姆奧普托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23/498 | 分類號: | H01L23/49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3 | 代理人: | 許偉群;郭放 |
| 地址: | 德國雷***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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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能夠 表面 安裝 裝置 | ||
1.一種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100),其具有安裝側(101)、與安裝側(101)對置的上側(102)、電絕緣的支承板(1)、電器件(2)和殼體(3),其中
-所述支承板(1)將所述裝置(100)朝向安裝側(101)封閉,具有與安裝側(101)對置的固定側(103),其中為了電接觸所述器件(2),所述支承板(1)具有設置在固定側(103)上的印制導線(4)、設置在安裝側(101)上的接觸面(5)、以及穿通部(6),其中所述接觸面(5)分別借助穿通部(6)與印制導線(4)導電連接,
-所述器件(2)設置在所述支承板(1)的固定側(103)上,并且被殼體(3)包圍,其中至少一個穿通部(6)設置在所述器件(2)之下,并且
-所述殼體(3)設置在支承板(1)的固定側(103)上,使得在支承板(1)的俯視圖中所述殼體(3)和所述支承板(1)彼此齊平地設置,并且殼體(3)將所述裝置(100)朝著所述上側(102)封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穿通部(6)僅僅設置在所述器件(2)之下。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殼體(3)將所述器件(2)和印制導線向外完全地電絕緣。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100)僅僅能夠通過安裝側(101)向外導電地接觸。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100)僅僅能夠借助穿通部(6)來導電地接觸。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100)具有側面(104),并且所述側面(104)和所述上側(102)向外完全電絕緣地構建。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在所述器件(2)和支承板(1)之間設置電絕緣的隔離層(7)。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器件(2)設置在支承板(1)的穿通部(6)上,并且通過所述穿通部(6)與接觸面(5)導電連接。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器件(2)借助粘合劑(8)來固定。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器件(2)具有適于產生或者檢測電磁輻射的有源層。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器件(2)是發光二極管、紅外發射二極管、光敏晶體管、光電二極管或者光學集成電路。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殼體(3)對于所述器件(2)發射的或者要檢測的輻射是透明的。
13.根據權利要求10至12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殼體(3)對于在一個波長范圍中的輻射是不能透射輻射的。
1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多個電器件(2)被設置在支承板(1)的固定側(103)上,所述電器件分別被殼體(3)包圍。
1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能夠表面安裝的裝置,其中所述支承板(1)具有多層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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