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燃氣噴嘴和采用該燃氣噴嘴的燃燒爐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106822.2 | 申請日: | 2009-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12850Y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24 |
| 發明(設計)人: | 胡和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和平 |
| 主分類號: | F23D14/02 | 分類號: | F23D14/02;F23D14/48;F23D14/64;F23D14/70;F23D14/66;F23D14/60;F27B9/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雙收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盧 新 |
| 地址: | 100101北京市朝陽***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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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氣 噴嘴 采用 燃燒 | ||
1.一種燃氣噴嘴,包括噴嘴外殼(3),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3)內腔裝有空氣噴管(4)和煤氣噴管(5),所述空氣噴管(4)的一端設有噴射口(8),所述空氣噴管(4)的另一端側壁上裝有與之相通的一次空氣進管(2),所述煤氣噴管(5)軸向安裝在所述空氣噴管(4)的內腔中,所述煤氣噴管(5)的一端伸出所述空氣噴管(4)之外并設有燃氣進口(1),所述煤氣噴管(5)的另一端位于所述噴射口(8)的里側并安裝有鈍體(7),所述煤氣噴管(5)在所述鈍體(7)里側的外壁與所述空氣噴管(4)之間安裝有旋流裝置(6)。
2.采用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噴嘴的燃燒爐,包括對稱式的爐體(10)及一燃燒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0)的一對對稱的側壁各設有一次空氣混合通道(14)、二次空氣通道(13)、蓄熱室(12)、二次空氣均流通道(16)和二次空氣燃燒通道(15),所述二次空氣通道(13)、蓄熱室(12)、二次空氣均流通道(16)與所述二次空氣燃燒通道(15)依次相通,所述燃氣噴嘴(11)自所述爐體(10)外插裝在所述一次空氣混合通道(14)中,所述一次空氣混合通道(14)與二次空氣燃燒通道(15)相通,所述燃氣噴嘴(11)和二次空氣通道(13)分別與所述燃燒控制裝置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燒爐,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燃燒控制裝置包括與煤氣噴管(5)、一次空氣進管(2)和二次空氣通道(13)分別相連的管道,各所述管道上分別安裝有壓力和流量的計量儀表及控制閥門,所述計量儀表及控制閥門分別與用于對壓力和流量參數進行控制的計算機相連,所述計算機采集壓力和流量數據并輸出對所述控制閥門的控制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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