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硅化鎂法制備硅烷的副產物用途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272364.4 | 申請日: | 2009-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303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27 |
| 發明(設計)人: | 鮑堅仁;鮑堅斌;朱澤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鮑堅仁;鮑堅斌;朱澤華 |
| 主分類號: | C01B33/04 | 分類號: | C01B33/04;C25C3/04;C01C1/02;C01B7/01 |
| 代理公司: | 武漢帥丞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220 | 代理人: | 朱必武 |
| 地址: | 430223 湖北省***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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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硅化鎂 法制 硅烷 副產物 用途 | ||
1.一種硅化鎂法制備硅烷的副產物用途,其特征在于:硅化鎂法制備硅烷的副產物氯化鎂被用于電解法制取金屬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硅化鎂法制備硅烷的副產物用途,其特征在于:在把副產物氯化鎂用于電解法制取金屬鎂的過程中得到的副產物Cl2,經過和H2燃燒后得到無水HCl,成為硅化鎂法制備硅烷的原材料。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硅化鎂法制備硅烷的副產物用途,其特征在于: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聯合生產硅烷和金屬鎂工藝,在聯合工藝中,兩種工藝的副產物互為原材料。
4.聯合生產硅烷和金屬鎂工藝,采用硅化鎂法制備硅烷并得到副產物氯化鎂,其特征在于:將副產物氯化鎂脫氨,再將脫氨后的氯化鎂用電解法制取金屬鎂和副產物Cl2,Cl2經過和H2燃燒后得到無水HCl,成為硅化鎂法制備硅烷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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