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板結構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209725.0 | 申請日: | 2009-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98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鄭盛程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盛程 |
| 主分類號: | B27D1/04 | 分類號: | B27D1/04;B27D1/08;B32B21/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集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54 | 代理人: | 周成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市北***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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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木板 結構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層第一木板層;
至少一層第二木板層,與所述第一木板層相互平行設置;
數個間隔材料,設置于所述第一木板層與第二木板層之間,且所述間隔材料是設置于第一木板層的上表面與第二木板層的下表面間及
發泡材料,涂布于所述第一木板層、間隔材料及第二木板層之間的間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隔材料為直條形并直立置放于所述第一木板層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數個間隔材料為數根直條形并與第一木板層具有一傾斜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隔材料與第二木板層具有一傾斜度。
5.如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木板層及第二木板層均為木材。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隔材料為木材或竹材或木材與竹材組合。
7.如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條形的間隔材料是由數根短條間隔材料拼接而成,以分別設置于第一木板層的上表面與第二木板層的下表面間。
8.一種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驟:
將第一木板層設置于下模具內;
于第一木板層的上表面上涂布發泡材料;
于第一木板層的發泡材料上置放數個間隔材料;
于間隔材料上涂布發泡材料;
于間隔材料上的發泡材料處置放第二木板層;及
蓋合一上模具于第二木板層上,使所述第一木板層、間隔材料及第二木板層經由發泡材料緊密接合并定位。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木板層是以與第一木板層平行方式設置于間隔材料上的發泡材料處。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隔材料是直條形并直立置放于其第一木板層上。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隔材料與第一木板層及第二木板層間具有一傾斜度。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木板層及第二木板層為木材。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隔材料為木材或竹材或木材與竹材組合。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個間隔材料用一次方式設置于第一木板層上。
15.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個間隔材料用多次方式設置于第一木板層上。
16.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板結構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材料涂布于第一木板層、間隔材料及第二木板層之間的間隙,且其發泡材料于其第一木板層、間隔材料及第二木板層的間隙產生發泡并填合所述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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