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元件、顯示器件及電子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45408.7 | 申請日: | 2005-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62236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21 |
| 發明(設計)人: | 熊木大介;瀨尾哲史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半導體能源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H01L51/50 | 分類號: | H01L51/50;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毅斌;孫秀武 |
| 地址: | 日本神奈***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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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元件 顯示 器件 電子 器具 | ||
1.一種發光元件,包含:
陽極和陰極;
第一層,介于陽極與陰極之間,所述第一層產生空穴;
第二層,其與陰極接觸,所述第二層產生空穴;
第三層,介于第一層與第二層之間,所述第三層包括發光材料; 以及
第四層,介于第二層和第三層之間,所述第四層產生電子;
其中所述第一層和第二層包含空穴傳輸材料及氧化釩和氧化 鉬中的一種;且
其中所述發光元件提供于塑料基材上。
2.權利要求1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層與所述陽極接觸。
3.一種發光元件,包含:
陽極和陰極;
第一層,介于陽極與陰極之間,所述第一層包括具有空穴傳輸 性質的第一有機化合物和具有對第一有機化合物而言電子接受性 質的第一材料;
第二層,其與陰極接觸,所述第二層包括具有空穴傳輸性質的 第二有機化合物和具有對第二有機化合物而言電子接受性質的第 二材料;
第三層,介于第一層與第二層之間,所述第三層包括發光材料; 以及
第四層,介于第二層和第三層之間,所述第四層包括具有電子 傳輸性能的第四有機化合物和具有對于第四有機化合物而言給予 電子性質的第三材料;
其中所述發光元件提供于塑料基材上。
4.權利要求3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層與所述陽極接觸。
5.權利要求3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三材料包括堿金屬、 堿土金屬和稀土金屬之一。
6.權利要求3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和所述第二材 料各為P-型金屬氧化物。
7.一種發光元件,包含:
陽極和陰極;
第一層,介于陽極與陰極之間,所述第一層包括具有空穴傳輸 性質的第一有機化合物和具有對第一有機化合物而言電子接受性 質的第一材料;
第二層,其與陰極接觸,所述第二層包括具有空穴傳輸性質的 第一有機化合物和具有對第一有機化合物而言電子接受性質的第 一材料;
第三層,介于第一層與第二層之間,所述第三層包括發光材料; 以及
第四層,介于第二層和第三層之間,所述第四層包括具有電子 傳輸性質的第二有機化合物和具有對于第二有機化合物而言給予 電子的性質的第二材料;
其中所述發光元件提供于塑料基材上。
8.權利要求7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層與所述陽極接觸。
9.權利要求7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二材料包括堿金屬、 堿土金屬和稀土金屬之一。
10.權利要求7的發光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材料為P-型金屬氧 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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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L51-00 使用有機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機材料與其他材料的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態器件;專門適用于制造或處理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藝方法或設備
H01L51-05 .專門適用于整流、放大、振蕩或切換且并具有至少一個電位躍變勢壘或表面勢壘的;具有至少一個電位躍變勢壘或表面勢壘的電容器或電阻器
H01L51-42 .專門適用于感應紅外線輻射、光、較短波長的電磁輻射或微粒輻射;專門適用于將這些輻射能轉換為電能,或者適用于通過這樣的輻射進行電能的控制
H01L51-50 .專門適用于光發射的,如有機發光二極管
H01L51-52 ..器件的零部件
H01L51-54 .. 材料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