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船速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40223.7 | 申請日: | 2009-07-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240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13 |
| 發明(設計)人: | M·赫爾;H·-G·弗賴森;O·卡默湯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MTU腓特烈港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H23/00 | 分類號: | B63H23/00;F16H59/6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趙 辛;梁 冰 |
| 地址: | 德國腓***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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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船速 控制 方法 | ||
1.一種船速控制方法,其中通過作為內控回路的發動機轉速控制回 路(9)控制發動機轉速(nMOT),通過作為外控回路的船速控制回路(8)控 制船速(vS),并且額定船速(vSL)作為船速控制回路(16)的主導參數依據 外信號源被調節,其特征是,額定船速(vSL)依據水下地貌(TOPO)預見 性地被修正,其中,在淺水區的較低航速通過在深水區的較高航速來補 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額定船速(vSL)隨著遞 增的水深被提高,或者隨著遞減的水深被降低。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如此計算備用時間,在 第一步驟中,結合期望抵達時間和距離來計算期望平均速度(vWD),在 第二步驟中,計算兩個路程點之間的額定船速(vSL)并根據水下地貌 (TOPO)加以修正,在第三步驟中,按照第二步驟針對另一個局部航段來 計算額定船速,在第四步驟中,經過修正的額定船速被相加,在第五步 驟中,將總和與期望平均速度(vWD)關聯起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在不允許的備用時間情 況下,要求駕船者進行抵達時間的修正。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經過修正的額 定船速(vSL)依據水下地貌(TOPO)被存儲起來,并且在再次經過同一航 道段時,實際的額定船速(vSL、)通過與地貌相關的額定船速(ADAP)的存 儲值被調節。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水下地貌(TOPO) 根據實際水位高度被修正。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額定流速相對 實際流速的偏差被確定,和/或確定額定水深相對實際水深的偏差并且據 此修正額定船速(v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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